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2〕73号)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各项重要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政策制定过程中,按要求就相关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年通过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1 条,通过“健康江苏”微信推送信息 1882条、微博推送信息2417条。规范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事业发展年度统计信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确定公开项目,发布公开内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咨询电话或实体咨询台的服务水平。主动公开传染病疫情及防治、食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做好政策性文件精神解读,解答好有关生育政策、养老托育、医疗、疫情防控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件,上年结转3件,所有申请均按程序及时规范办理。其中,予以公开28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25件,不予处理18件,其他54件,结转下年0件。
(三)疫情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发布前一日全省疫情信息动态,全年发布347期。加强对防控政策措施、疫情传播特点、个人防疫知识等专业解读,引导群众更加认识、支持和配合各项防疫防控措施开展。探索与省内主流媒体建立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结合疫情形势发展及时加强政策解读和知识科普。全年组织省级媒体采访专家60人次,刊发科普文章1400篇余次,制作折页、电子海报、长图、H5、广播专栏等各类健康科普作品360余组,推送短视频119条,各类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31个。指导协助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65场、新闻通气会25场、网络发布11次。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做好疫情等特殊期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快审批进程,按照办事指南和事项流程要求,确保即来即办,尽快办结。目前,我省现有卫生健康行政权力清单共计9类336项,对卫生健康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22项许可和在自贸区范围内开展改革的4项许可,按照不同改革方式,及时完成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办事指南调整,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设计改造原许可流程,上线备案新流程,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共受理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申请 4558件,办结(发放证件) 4237件。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督促各地卫生健康监督部门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完整准确的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
(六)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及时按照组配分类和主题分类将政府信息进行归类公布。按要求公布我委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七)监督保障。印发《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处室,持续跟踪推进。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委机关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规划,推动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沟通情况,抓好培训督导。进一步加强指导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2022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其中行政复议纠错0件;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4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件,复议后起诉1件),其中行政诉讼败诉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2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6 | 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4 | 2 | 1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1 | 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1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8 | 18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51 | ||||||||
(七)总计 | 1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4 | 1 | 5 | 1 | 2 | 3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委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栏目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质量仍需提高。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把握不准。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围绕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强化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让群众看得到、易理解、记得住,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