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08 14: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2019年4月,新修订的《条例》公布后,我委及时将条例全文转发委机关各处室,要求各处室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内涵,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听取专家对《条例》的深入解读,提高对《条例》要求的理解和把握。

(二)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要求公开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年内新出台规范性文件3个,均予以挂网公开。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主动公布《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设立“发展概况”专栏,及时公布上一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事业发展年度统计信息等。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省卫生健康委旗舰店,将涉及我委的24项行政许可、222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挂网,逐一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等,并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办理行政许可1202件,实施行政处罚6件,未作出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处理决定,作出行政确认和其他权力处理决定20454次。按要求公布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预算信息。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集中采购4项,涉及金额1339.22万元,相关情况均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挂网公示。配合省发改委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办理情况按要求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公布。突出卫生健康部门特色,主动公开公共医疗卫生、传染病疫情及防治、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2019年,通过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5条,通过“健康江苏”微信推送信息953条、微博推送信息18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按程序及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40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22件,不予处理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其他结果(申请人自愿撤回)2件、尚未审结2件;收到行政诉讼2件,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中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于我委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在做好信息文稿归档的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属于国家秘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等情形外,均通过网站主动发布或依申请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在委网站设立专栏,规范发布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2019年,我委新增3个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挂网公布。

(五)平台建设情况。在委网站专门设置政府信息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并按照组配分类和主题分类将政府信息进行归类公布。根据《条例》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委机构改革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公开国务院、省政府以及我委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及时公布我委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设置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方便群众按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吸收整改,推动我委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委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指示或批示,并列入委主任办公会重要议题专题研究。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保存、处理相关工作;其余各处室具体负责,做好条线上政府信息制作、获取及保存等工作;委机关落实专人1名,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也都明确了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委机关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规划,推动各处室切实履行责任,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做好社会评议,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载体作用,听民意、集民智,推动工作不断优化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

3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2

12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3

20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

+74

6

行政强制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39.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00000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 0 000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40 0 000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6 0 00006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 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00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 000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 0 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0 0 0002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 0 000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0000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00 0
(七)总计 71 0 0 00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022510012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对比之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方面,公开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持续加大对各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需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对政务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总之,我委将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实效。突出卫生健康工作特色,结合“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工作推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效满足群众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