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jw.jiangs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620859)。
一、概述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省卫生计生委目前共有12项行政许可(包含许可子项计28项),已在委门户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公布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在办理时限“零超时”基础上,主动承诺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时限的50%。在委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等财务、价格信息。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对全省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信息进行公开,对集中采购的政策文件进行发布和解读,同时进行采购与运行的网上监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公示告知制度,定期在村、乡、县等统筹覆盖层级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参加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委门户网站上设置了“疫情发布”“健康知识”“资料下载”“医疗资讯”等板块,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及时公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单病种及医疗机构门诊导医信息,普及健康知识,竭力满足群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同时依托“12320”卫生热线做好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构建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通道。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重点做好省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卫生计生的内容,切实做好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生活饮用水水质公开。继续将全省水质监测结果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结果。二是完善院务公开工作。出台《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指导全省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在各医疗卫生单位普遍实行服务公示制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健全相关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显示屏、公告栏、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等形式,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公开途径。各医疗机构还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实现导诊、资讯发布、检验检查结果实时推送、专家互动以及在线支付等,方便患者获得所需医疗服务等相关信息,尝试实现医疗服务信息精准“投放”。三是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文本,在委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主动简化备案申报材料,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自2016年起,将备案的企业标准在省卫生监督所网站上公示,方便社会各界查询下载。四是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多年来坚持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省传染病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各类传染病的发病和死亡情况及动态分布,及时进行风险研判,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同时,继续定期通过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卫生计生舆情监测机制,针对卫生计生重点、热点,特别是深化医改、全面两孩等重大政策,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考虑、同策划,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制作新闻通稿、答问口径、政策图解、宣传片等宣传资料,及时在《新华日报》等媒体刊发权威问答,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政策图解、公益广告,向基层提供墙报、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2016年8月10日承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江苏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5位委领导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委领导带队通过参加省政府“网上访谈”、省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等节目,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解读政策、解决难题。充分发挥“健康江苏”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其中微信专门开设了“惠民政策问答”栏目,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解读。
四、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758条,其中,通过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198条,包括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政策文件等内容,通过微博公开306条、微信公开251篇次。定期向省档案局移交电子及纸质政府信息,定期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推送政府信息。全年参加或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近百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全方位接受申请。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送达等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并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多层审核制度,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了解掌握真实诉求,认真研究答复意见,努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78件,均及时予以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并告知检索途径的1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4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59件(均为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2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未增加人员经费开支。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暂未明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相关费用,产生的邮寄、电话、印刷等费用均列入日常办公经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省卫生计生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中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未审结。未发生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条例》要求相比、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业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深化医改、计生政策等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明确培训要求,提升培训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