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08 09: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年1月1日至。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jswj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620859)。

一、概述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由原江苏省卫生厅、原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5月合并组建。一年来,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一是强化基础工作。根据机构组建后的实际情况,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编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原省卫生厅和原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归类,将原两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审查、答复程序等合二为一。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根据内容整合、取长补短的合并原则,积极开展委机构合并后新网站建设工作。新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展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内容,着重加强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发布,强化了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在线服务、特色服务、互动交流五大核心板块建设,增加了热点专题、视频会议直播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网站为公众服务能力。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行政权力清理结果,分批次在委机关网站上公开了我委承担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147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以及5项其他行政权力,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了权力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许可事项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期限等信息,并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公开。继续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机关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原江苏省卫生厅(含直属单位)、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是坚持服务导向。大力推进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出台完善《院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院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院务公开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等管理规定。卫生计生服务单位将院务公开与“三好一满意”活动、“平安医院”建设等相结合,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服务公约、服务承诺、就医流程以及卫生计生服务和药品价格,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并接受监督。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及对热点问题回应的力度,建立卫生计生舆情收集研判机制,明确专人收集卫生计生舆情,每周2次形成《舆情摘要》。根据舆情情况,分析当前社会关注的卫生计生热点,及时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埃博拉出血热等疫情防控知识及工作情况;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专门进行政策分析和问题解答,并规范和公布了单独生育二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同时依托“12320”卫生热线、“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做好卫生和计生宣传、健康知识宣讲、健康理念传播、卫生计生政策解读,接受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的举报投诉,构建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通道。全年12320卫生热线人工受理电话量达到124.6万件次,占全国的45%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692条,其中,通过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558条,包括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政策文件等内容;定期向省档案局移交电子及纸质政府信息;定期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推送政府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网站在线访谈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全面开放网络、电话和邮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89件并全部办结,其中公开并告知检索途径的5件、同意公开答复的4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7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1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未增加人员经费开支。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暂未明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相关费用,产生的邮寄、电话、印刷费用均列入日常办公经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被复议机关驳回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没有发生针对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机构整合和人员的变动,新形势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照《条例》及社会需求,我委还存在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