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省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家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以及《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了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和江苏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以下统称省清单)。现将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以下统称国家清单)和省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会商联动
市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市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照《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的任务分工,不断完善短缺药品协同监测、分类应对处置、停产报告、常态储备、价格监测及信用评价等保供稳价政策,进一步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二、加强监测预警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江苏省短缺药品监测平台”功能,对国家和省清单药品进行标注,优化信息上报与处置流程。省卫生健康委在国家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中对省清单药品进行标注和设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国家和省清单药品重点监测和信息直报工作,提高药品短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落实审核和处置责任,做到重点监测、及时预警、分级应对;督促短缺药品承储企业加强储备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监测。
三、完善采购政策
对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省短缺药品清单药品,企业按照要求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申报价格,经省医疗保障部门确认企业和产品资质后直接挂网,医疗机构根据临床诊疗需求,登陆省平台与企业自主议价,选择适宜品种进行采购使用。对我省原确定的短缺药品,不再执行短缺药品直接挂网,按照省药品阳光采购有关政策执行。对国家和省清单药品,在省平台上无企业挂网但临床诊疗确有使用需求的,医疗机构可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议价,议价结果报送省平台后从省平台线上采购。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支付,确保临床供应。
四、实施停产报告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停止生产短缺药品时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对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省短缺药品清单药品,省药品监管局梳理在我省注册和生产情况,督促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停止生产的,应当在计划停产实施6个月前向省药品监管局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短缺药品停产情况表》;发生非预期停产的,应在3日内向省药品监管局报告。省药品监管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接到相关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后,应当核实省内供应和使用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国家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牵头单位。
五、强化储备供应
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省财政、商务、药监等部门加强对省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和有关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各方诚信履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加强对承储企业储备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市级联动机制要加强对市级储备短缺药品管理,优化采购流程,方便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国家清单和省清单药品库存警戒线,按照《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要求规范替代使用。
六、加大价格监管和执法力度
医疗保障部门要依托省平台,加强对国家和省清单药品价格监管,定期监测药品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及时了解情况并向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提示监测预警信息。对于存在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配送情况严重不良或连续多次预警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息披露、暂停挂网等措施,坚决予以约束。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涉及国家和省清单药品的原料药和制剂领域垄断、价格违法等行为,坚持从重从快查处。
七、加强政策措施跟踪评价
市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针对国家和省清单药品保供稳价措施在本地区实施情况及效果,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省级联动机构牵头单位报告。各级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强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信息及时回应澄清。
附件:1.国家短缺药品清单
2.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3.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
4. 江苏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5.上市许可持有人短缺药品停产情况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下载:国家短缺药品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