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3-00198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3-05-2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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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3 15:11:43 浏览次数:

2023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6月初进行,为做好考试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3日-14日,考试地点为各类别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详见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信息化试点安排

为积极推进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开展实践技能考试信息化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管理,提高考试组织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要求,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继续在南京医科大学临床类别基地采用“视频录播、网络评分”的方式组织实施,即第二、三站采用视频录播系统,现场无考官执考,考后由考官通过现场采录的视频进行评分,考试试题以及评分要求与其他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一致。在南京、无锡、镇江市报名的临床类别的考生须签署《2023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视频录播、网络评分”告知书》(附件2),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其他考试基地考官执考方式不变,仍为考官现场执考。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于考前7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 注意考试当天天气情况对交通的影响,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

3.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减少聚集,如有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4. 考生应自备经清洗和消毒的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口腔类别考生还须自带护目镜(或面屏)。做好个人防护,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归口安排

          2.2023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视频录播、网络评分”告知书

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归口安排.docx

                  2023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视频录播、网络评分”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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