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卫规〔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9-30 09:24:35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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