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卫办职健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经相关单位申请,我委拟于2026年8月组织开展全省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参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附件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
二、考试专业
本次考试共分3个专业类别:1类为申请全部四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业务范围;2类为申请放射治疗和/或核医学检测与评价业务范围,但未申请全部业务范围;3类为仅申请放射诊断、介入放射学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和/或个人剂量监测业务范围。
每人限报1个专业类别。
三、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本省2026-2027年度拟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延续机构。
(二)考试人员
1.拟任专业技术人员;
2.资质有效期两年内届满,拟申请资质延续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9月及2025年参加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集中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除外)。
(三)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4.拟担任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附件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有关职称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放射卫生专业人员、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应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相关学历和专业要求;
5.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午11时,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时。申请单位各考试人员通过“https://docs.qq.com/form/page/DQ21SUUpLRWJGb2NB”,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填报。
各机构在考试人员中明确1名联系人,负责提供电子邮箱、上传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名表和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组织审核,并于2026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申请单位发送集中理论考试通知和考试人员准考证。
五、考试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前5日内,申请单位打印考试人员准考证,通知考试人员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结果通知。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发送考试结果通知单,请申请单位自行下载。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在岗未退休人员,须提供申请单位2026年2月-2026年7月逐月缴纳的个人社保记录(须从社保系统个人APP上直接导出)。申请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含退休时间、批准单位等要素)、相关岗位工作证明、劳务合同及只在该单位从业的承诺书等扫描件。
(二)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岗位工作实际和报名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韩磊025-83620608。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维025-83759431。
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 王超 025-86490033。
附件:
2026年江苏省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