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3 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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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单位推荐“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举报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受理电话:025-83620644
传 真:025-83620627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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