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科教〔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4-29 15:50:13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关于实施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函〔2026〕27号)和《关于印发<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大纲(2026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综人教函〔2026〕77号)要求,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做好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额分配,计划遴选100名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

二、遴选程序

(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根据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和《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培养对象候选人,认真填写《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11日(星期一)前报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处。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人员申报,且须占一定比例。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全省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初定5月中旬)。考试内容包括诊断学、内科学和中医基础理论等。参考书目:《诊断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规划教材(第十版);《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规划教材(第九版);《中医基础理论》,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新世纪第五版);《中药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新世纪第三版)。

(三)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并按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备案。

三、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西学中骨干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对学员建档立卡、全程跟踪管理。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实施方案,遴选培养对象,确定一批西学中培训推广基地(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

(三)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根据教学计划组建高水平师资团队,严格按照大纲开展教学活动,加强学员学习考勤和纪律监管,确保教学质量。

(四)培训推广基地协助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培养对象在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下开展临床跟师考核。

联 系 人:柳祚勤

联系电话:025-83620518

电子邮箱:liuzq_wjw@js.gov.cn

附件:

1. 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实施方案.pdf

2. 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pdf

3. 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表.docx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