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 第4号)以及《关于认真落实职业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1〕10号)有关要求,经相关单位申请,我委拟于2026年3月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参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认真落实职业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1〕10号)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
二、考试专业
本次考试共分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工业放射卫生检测评价3个专业方向,每人最多可报2个专业方向。其中,报考职业卫生检测方向的人员,不得报考其它专业方向。
三、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本省2026—2027年度拟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延续机构。
(二)考试人员
1.拟任专业技术人员;
2.资质有效期两年内届满,拟申请资质延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11月及2025年3月集中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除外)。
(三)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4.拟担任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有关职称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应满足《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相关学历和专业要求;
5.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上午10时,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6时。申请单位通过“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https://218.94.1.84:8001,以下简称平台)”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模块,填报《2026年江苏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同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填报完成后将《报名表》导出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二)资格审核。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组织审核。申请单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可在报名平台上查看审核结果。
五、考试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单位在3月16日后查看平台首页通知栏公告。
(二)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前5日内,申请单位在平台上下载并打印考试人员准考证,通知考试人员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结果通知。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在平台上传考试结果通知单,请申请单位自行下载。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在岗未退休人员,须提供申请单位2025年8月—2026年2月逐月缴纳的个人社保记录(须从社保系统个人APP上直接导出)。申请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含退休时间、批准单位等要素)、相关岗位工作证明、劳务合同及只在该单位从业的承诺书等扫描件。
(二)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岗位工作实际和平台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韩磊025-83620608。
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 石华斌025-86490051,王超025-86490053。
平台技术支持隋老师18151543397。
附件:
2026年江苏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