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扭转我省人口出生率偏低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人口工作,2025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4个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在降低养育成本方面。一是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全面落实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将椎管内麻醉无痛分娩和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创新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集采,总体项目价格降幅约50%。二是完善休假制度。将产假延长至158天,男性员工在妻子休产假期间,享受15天的陪产假。对于有3周岁以内子女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我省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调整为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给予50%、50%、80%的补贴。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在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增加普惠托育供给。2020年起,省政府连续6年实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大力发展小区里、单位里、幼儿园里的普惠托育,通过财政补贴、提供场地、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主体多元、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建成6个市级、37个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截至2024年底,全省托位总数达36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23个。二是完善托育支持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8亿元,支持各地建设普惠托育项目127个。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全面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扶持政策。推动制定普惠托育价格政策,规范普惠托育收费管理。三是提升托育服务水平。省级制定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等文件,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公示、质量评估等制度。大力推进医育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加强托育机构常态化综合监管,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
(三)在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方面。一是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指导各地“一县一策”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规划。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截至目前,全省53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建设行动计划”,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省在优质普通高中就读学生数占比超90%。二是提升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全省设区市儿童医院全覆盖,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市、涉农区)均建成一所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设有儿童病区。其他县(市、涉农区)也都在县级医院设置了儿科门诊和病房。开展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儿科医疗服务水平。
(四)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强化政策引领,促进年轻人就业。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通过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信贷支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年轻人自主创业、企业吸纳就业。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顶格落
实惠企稳岗政策,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发放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等资金,持续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二是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就业质效。搭建供需平台,线上利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载体开展“直播带岗”“入企探岗”,打造更有流量、更有成效的就业服务矩阵;线下用好用足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等各类线下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就业驿站等网点多渠道延伸服务触角,为年轻人提供更多质优量足的岗位选择。三是拓宽培训支撑,增强就业能力。健全“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工作模式,开发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依托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江苏工匠课堂”),为年轻人提供一系列便捷、高效、专业的就业、创业在线学习服务,促进年轻人更多更好走上技能增收之路。
(五)在引导积极婚恋观念方面。多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出台《江苏省婚恋教育指导大纲》《婚姻家庭幸福护航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大力提倡适龄婚育,倡树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培育新型婚育文化试点,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和东台市先后被确立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省内分三批确立了43个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地普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颁证、集体婚礼等护航行动,提供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黑榜”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针对婚嫁陋习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特色亮点和开创性的举措。
二、下一步打算
你们的建议意见非常具有针对性,为我们推动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建立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及时了解优化生育政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强化政策统筹研究和督促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查找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影响生育意愿的相关因素。例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规模问卷调查,尽量覆盖不同年龄段、地域以及收入层次的人群,了解群众在生育方面所面临的实际困难。组织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育龄夫妇等共同开展座谈会,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同时,对各地人口数据、医院妇产科相关数据等进行分析,从数据中挖掘生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科学开展论证,转化各方意见。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科学论证。就育儿成本高问题,针对群众提出给予生育家庭税收优惠、住房补贴等建议,我们将组织论证,如果经过论证认为可行,考虑将其转化为具体政策。对于女性职业发展受限的问题,有意见提出保障生育女性的就业权益,我们协同有关部门把这一意见细化为企业招聘中不得歧视生育女性、生育女性享有灵活工作制度等政策内容。
(三)加强协同合作,共同制定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推动出台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等支持政策。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动落实好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政策,落实好生育休假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就业合法权益。持续实施多子女家庭租购房支持政策,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振群众生育意愿。
(四)做好宣传引导,推动政策落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宣传生育政策的内容和意义,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如生育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现场为群众解读政策。同时,建立政策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群众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情况共同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感谢你们对全省人口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