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军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医养产业管理推动医养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健康中国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完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不断丰富健康养老产品供给,助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一)加强统筹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产业发展,先后出台《江苏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医养康养产业作为重要任务之一统筹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专章,为推动医养结合提供法制保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医养结合发展的重点任务。202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卫老健〔2023〕7号),从价格、保险、土地、财税、人才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推动医养结合发展。202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将老年用品和服务纳入促消费政策范围,推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二)深化医养融合。一是规范医养签约合作。制定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示范文本,明确签约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合作经费等,推动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合作,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做到“应签尽签”,全省养老机构规范签约率超过96%。二是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对养老机构设置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管理,强化医保定点支持;鼓励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全省建成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850家。三是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市等6个市被确定为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先后遴选24个单位开展省级试点。各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构建服务网络、探索服务模式、完善标准规范,初步构建起市县(区)、村(社区)多层次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全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达到 377家,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专兼医务人员超过 4400人。四是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将“治未病”理念和中医药养生保健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利用中医药技术服务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76.39%。创新中医馆建设管理模式,打造“星级”中医馆,全省建成基层三级至五级中医馆共1453个,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三)强化人才队伍。一是加强院校人才培养。省政府与民政部共建高层次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协作机制,建设全国首家本科以上层次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中国药科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19所本科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护理等医养产业急需的专业。全省31所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护理等12种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在校生达3.6万人。全省共立项建设医养结合相关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12个、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12门、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8部、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2025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10个医养照护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重点省份之一,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职业本科学校增设相关专业。二是强化人才培训。省卫健委、省民政厅加大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训力度,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和护理员分级分类常态化开展培训。省卫健委遴选50名专家组建省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专家库,在13个市设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将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范围,每年围绕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医疗、护理、康复、心理、营养、安宁疗护等重点内容开展线上和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医康护养”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累计培训超过3万人次。省民政厅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工程”,打造“学历教育+实习实训+职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培养模式。三是优化职业发展前景。建立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激励制度。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职称体系,打通了职业发展瓶颈。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设立发展基金。围绕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已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投资领域可涵盖生物医药、医疗支持、健康质量提升等大健康相关产业,截至目前,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已完成两批36只,其中,重点围绕支持大健康领域的产业专项基金3只、认缴规模110亿元。二是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我省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苏州市、南通市于2016年被列入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22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医保发〔2022〕85号),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失能评估、待遇保障和管理服务等基本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2025年,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意见》(苏卫老健〔2025〕2号),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提高长期护理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进一步满足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我省已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域全覆盖,截至2025年3月底,全省长护险参保人数达6402万,享受待遇人数累计达30.5万。全省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的护理服务机构达2610家,护理床位9.4万张。
(五)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我省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医养服务业发展。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捐赠,按照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省医保局出台《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苏医保规〔2023〕3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全省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达756家,占医养结合机构总数的87%。
(六)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创新发展。近年来,我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与医联体内的牵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6万个,编制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项目6类85项,优先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开设专家工作室2144个、联合病房804个。全省50.5%的基层机构开设家庭病床14642张,建成206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老年人不出村(社区),就近就便获得健康咨询指导、康复随访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遴选21家医疗机构参加全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不断创新服务场景,加强智能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赋能。积极打造“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数据整合归集能力,优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省工信厅、民政厅、卫健委共同制定《江苏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省共有76家重点企业、86个智慧健康养老优秀产品(服务)进入项目库,其中42个产品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涉及智能健康监测、自助体检、康复辅助等多类产品及慢病管理、居家养老、互联网健康咨询、适老化改造等服务。
(七)持续加强宣传倡导。我委自2021年起连续5年实施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2023年,省卫健委印发《江苏省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健康宣传教育、健康知识科普、健康技能训练、中医药健康养身等为主要内容,统筹各级各类资源,省、市、县联动,形成广覆盖、广受众的老年健康教育促进环境。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宣传,近年来,《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健康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我省医养结合有关工作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全省5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12个机构被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二、下一步打算
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标准、培育壮大人才队伍、促进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努力提升老年人的健康养老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优化医养结合服务要求,提升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水平。
(二)持续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扩大服务主体,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做实签约合作机制,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快推进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规范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引导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服务量不饱和的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全省相关院校专业设置工作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根据所在区域医养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开设医养结合相关专业,不断扩大医养结合相关专业布点数量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深化医养结合相关专业产教融合,引导学校积极与养老护理企业开展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持续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作用,积极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省医养产业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好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政策,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土地政策、融资政策、税费优惠、财政支持、人才支持等待遇,引导更多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五)探索创新推动医养产业健康发展。以科技创新和运用,助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推动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养老机构与社区医院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老年人相关数据交换共用,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动信息消费标准委员会制定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平台、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完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流程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加强“互联网+智能设备”的落地应用,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六)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科学健康养老观念。充分利用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兹海默病日等契机,组织专家下基层开设专家讲堂,重点普及慢病管理、营养膳食、心理健康等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积极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建成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标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