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限制类技术培训基地备案名单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4〕23号)
发布日期:2024-11-04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属省管医院、省医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做好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苏卫医政〔2023〕39号)要求,我委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限制类技术培训基地申报工作。

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技术开展情况和培训管理能力,结合专家意见,经研究,同意对江苏省人民医院等17家医院(名单见附件)作为我省限制类技术培训基地进行备案,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限制类技术培训相关规章制度及流程,明确培训基地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培训导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各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开展培训管理工作,并在“江苏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信息化平台”培训基地模块中,建立参培医师培训和考核档案,及时将培训考核通过的人员信息报省医管中心备案。

本次限制类技术培训基地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培训基地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对未规范履行培训基地职责的,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限制类技术培训基地备案。

省医管中心联系人:赵青,联系电话:025-83620723;

省卫健委联系人:顾昱晖,联系电话:025-83620877。

附件: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备案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限制类技术培训基地备案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