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3-00532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3-07-1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1 15:43:41 浏览次数:

赵春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医疗相关数字经济持续与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省发改、工信厅、财政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以“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及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建设为抓手,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加快推广应用,医疗数字经济与卫生健康发展深度融合,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发挥重要作用。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编制卫生健康数字化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强化全省卫生健康数字化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编制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主动健康服务和大健康发展需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抓手,以卫生健康数据资源为核心要素,助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到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数字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数字健康产业进一步发展等目标,努力实现卫生健康数字化走在全国前列。

二、推进省卫生健康数据汇聚共享

一是强化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统筹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平台架构功能,促进上下联动和业务协同,完善基础资源、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二是加强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标准建设。整合升级现有业务系统,强化新建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已累计发布40余项省地方卫生健康数据标准,实现标准动态管理。三是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建设。全省共有1652家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影像平台,完成接入总数的83.9%,数据存储总量约为4627TB。截至2023年6月1日,全省影像数据累计被调阅2375379次,医生经过患者授权后调阅患者全量检查资料共计789246次,影像平台根据医生检查开单信息匹配患者历史检查记录进行相似检查提醒,累计共触发484470次。四是加强数据高质量汇聚。省级平台汇聚各级医院规范的门诊、住院及公共卫生服务和业务管理等信息存储容量已超过62TB,包括6106多万份健康档案记录。五是落实网络安全部门主体责任,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整体防护能力。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活动

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建立统一门户——江苏健康通APP,链接各级医疗机构互联网服务项目,实现网上诊疗、线下挂号、就医导航、排队叫号、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等功能。二是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全省已建成互联网医院158家,备案医师31631名,备案科室9749个,累计提供在线服务超751万人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设了免费发热咨询门诊,提供网上咨询服务。三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由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为医联体内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心电、影像等服务,构建“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四是推动新生儿一件事网上办理。全省上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应用,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户籍、参保登记、社保卡制卡等事项联办,实现“零材料”申请、“零跑动”办理。

四、加快数据转化应用,推进医疗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医疗行业数字化转型,逐步建立医疗数字化应用体系。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数据转化应用模式,促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开发和应用,为加快医疗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截至2023年5月,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南京江北)对接产业端数据需求130余项,落地11项,应用场景包括药物研发、真实世界研究、疾病研究、智能医疗、精准医疗等,助力南京江北新区集聚生物医药相关上下游企业1000余家,形成千亿级的产业集群,通过数据要素驱动创新药物研发,为原创新药和“领跑”产品研发提供源动力。常州钟楼转化平台已汇聚卫健、医保、人社、市场监管等健康医疗数据超过45亿条,为金融保险、高校科研等90多家单位提供数据标注、人工智能、药械研发、算法校验服务。

您的提案对当前江苏省医疗相关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深刻分析,围绕进一步支持医疗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充分发挥部门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医疗相关数字经济加快发展,主要有:

一是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研究制定分级授权、

分类应用、权责一致的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制度,以“政府主导、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类对象的管理边界,进一步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有效转化应用。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建立覆盖业务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汇聚体系。加强数据标准化、元数据和主数据管理,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统一标准、整合共享”原则,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数据资产归口管理,探索开展数据治理能力成熟度测评,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数据资源治理水平。

二是推进医疗数字经济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南京、常州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健康医疗数据的转化应用。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学研用支撑平台,建立医学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构建医学人工智能训练标准样本和病例数据库,促进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围绕生物医药产业数据要素需求,建设多模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应用平台,推动新药研发领域的技术创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及防护体系。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和政策配套保障。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政策引领保障,加快提升全省医疗相关数字持续与健康发展水平。制定出台对口支持政策,从医保、财税、价格等多个维度发力,强化对医疗相关数字发展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积极申报医疗相关数字经济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推进医疗数字经济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创新竞争力。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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