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局: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中医综合〔2023〕21号)要求,经各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推荐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等程序,研究确定泰州市等10家单位为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同时,确定苏州市铁皮石斛科技文化产业园等9家单位为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建设单位。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指导,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模式,推动中医药与文化旅游、森林康养融合发展,探索多元化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和精神文化需求。各示范单位要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突出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主题内涵,引领和带动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业态发展,吸引广大群众体验中医药健康旅游,感受中医药文化、休闲旅游文化、森林康养文化的独特魅力,促进身心修养、健康和谐,让中医药、文化旅游、森林康养等领域的发展成果惠及百姓,为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3年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
2. 2023年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建设单位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2023年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