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孔法、周至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数字医疗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力度。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7号),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5%。确定7项重点任务和30条工作举措,有4项举措涉及卫生健康领域,主要内容是:大力发展数字医疗、数字养老新业态;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造,积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强化数据安全防护。我委高度重视数字医疗发展,不断夯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健康医疗数据规范汇聚,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陆续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江苏省一站式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打造融合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就诊服务、互联网诊疗等为一体的健康信息服务的入口,通过手机APP面向居民提供智能导诊、预约挂号、互联网诊疗、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在线支付、云影像服务、健康档案查询、母子健康手册、献血服务、短缺药品查询等一站式健康信息服务。运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全省三级医院的监管,主要监管内容包括运行监控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重点专科管理、依法执业监管、医改绩效评价、DRGs管理分析等,并为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提供数据支撑。对接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实现医疗健康服务资源汇聚与共享,通过统一的 “互联网+医疗”标准规范体系与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医疗资源在医院、资源共享靠通道、服务过程全监管”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
二、进一步促进健康数据开放共享。为支持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满足新药创新和精准医疗产业发展需要,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转化应用提供政策支持,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政府主导、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指导原则,以及各类适用对象的管理边界;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分级授权、分类应用、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健全共享开放机制、诚信机制和退出机制;明确共享开放具体规定和审核评估机制,严格规范大数据开发、挖掘、应用行为,让科研工作者和企业有机会参与到数字医疗的研究和创新应用,为发展数字医疗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数字技术和医疗融合。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数字医疗相关内容列入规划重要任务,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先后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平台和载体建设、产品产业化和集群化发展等多个角度支持数字医疗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累计补助资金近亿元,积极助推数字医疗产业发展。省科技厅依托省重点研发计划,加强数字技术在慢病治理领域应用研究;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科技计划,大力支持数字技术与新药研发技术融合发展;依托省创新能力建设等科技计划立项支持“江苏省临床研究与循证医学中心建设”等项目推进医疗领域信息化服务。组织省各类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基于定子永磁式磁悬浮薄片电机的经皮心室辅助系统研制”等攻关项目,不断加大对数字医疗设备和检验诊断产品的支持力度。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速医疗数据市场培育,激活医疗要素,提前规划养老数字医疗服务等建议,对推进我们工作很有借鉴和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你们的建议,协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健康医疗数据开发利用。启动实施《江苏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开放利用健康医疗数据。聚焦生物医药研发创新,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南京江北新区)创新平台;聚焦国产医疗设备和器械研发、医疗信息产业升级,搭建医学影像大数据中心(常州)产学研用转化平台,积极探索健康医疗数据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其他有条件地区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医疗数据服务新模式。
二、加速数字技术和医疗深度融合。积极支持医工交叉与协同创新,开拓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健康保险等为重点的应用场景,挖掘数据价值,丰富服务供应。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在药物临床试验、保险精算、精准医疗、医学研究等领域的应用模型。
三、推进数字医疗服务市场培育。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临床医学和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搭建智慧化医养、康养、托幼信息交互平台,提供数字化健康管理、护理看护、康复照料等智慧养老、智慧托幼服务。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可穿戴的健康设备,提高居家监测监控、远程救助、生物识别等水平。支持养老、托幼机器人等产品研发,促进智慧养老、智慧托幼新业态服务发展。
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