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互联网医院建设助推医联体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医疗保障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等精神,持续推动全省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建有互联网医院139家,覆盖31个城市医疗集团和46个县域医共体,注册互联网医务人员2.5万名,累计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253万人次,开具在线处方89.3万张。
一、建设规范统一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2018年9月,启动“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建设的论证工作,2019年5月完成“监管系统”建设。“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互联网诊疗的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对机构、执业人员、诊疗、护理、处方5个方面15类服务行为进行监管,涵盖互联网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为全面支撑全省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开展,在建设“监管系统”的同时,梳理归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基础公用项目,建立了全省“五统一”信息服务体系,即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统一视频服务、统一支付服务、统一医疗信息服务、统一电子认证服务。
二、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审批。制定发布《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批程序》《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接入规范》,对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院5种形式的审批流程进行规范,细化了受理部门、材料提交、登记内容,统一申报格式要求。先后编印《江苏省互联网医院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和《江苏省健康医疗移动互联网应用安全技术规范》等3个技术性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规范化建设。举办3期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建设与管理培训班,累计约420人参加省级培训,探索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复合型人才队伍,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建设、服务和审批工作。
三、提升互联网服务监管效能。2019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内容、监管分工、监管方式,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共公布了23项负面清单。2020年4月,我委按照“统一建设、分级部署、分级监管”的原则,启动了监管系统在13个设区市的分级部署工作。目前已完成市级系统部署,监管数据在省、市两级监管系统实时同步,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通过本市监管系统,实时查看辖区内医疗机构互联网服务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率。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2015年起,全面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目前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所有县(市、区)。2019年打造了全省统一服务门户“江苏健康通APP”,开展精准导医、预约挂号、线上支付、网上诊疗、药品配送以及检验检查报告、影像诊断报告查询等医疗服务功能,目前可提供7400余万人“健康档案随身带”服务。2021年,启动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建设,全省已有125家医疗机构接入云影像平台,可通过“江苏健康通”APP与公众号使用便民影像查询。以上举措为互联网医院建设和功能的发挥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在“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方面。2018年印发了《关于制定部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明确了远程会诊、远程诊断、互联网医院门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2019年印发《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政策,鼓励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多种“互联网+护理服务”收费模式。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政策方面。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医保定点补充协议,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服务方面。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加强与互联网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系统资源,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系统改造,满足“互联网+”医疗服务人卡认证、诊疗服务和网上费用结算等相关功能需求。目前,南京、无锡、镇江等地实现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脱卡支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助推医联体发展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探索依托医联体牵头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组建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推动医联体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智慧互联,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依规与实体医院共建互联网医院,助推医联体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二是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推进城市三级医院通过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方式与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结合“江苏医保云”建设,开通医保移动支付,拓展在线服务功能,实现诊间支付、床边支付等“互联网+医保”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医院诊疗监管力度,加大对涉“互联网+”医疗服务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互联网医院的健康长远发展。四是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复合型人才培养。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推动高校在相关学科、专业开设智慧医疗相关课程,培养各类互联网+医疗健康复合型人才。推动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医疗信息化复合型人才。鼓励医疗机构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配齐配全相关人才队伍,为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