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跃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人社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系统谋划出台系列政策,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夯实“强基层”队伍支撑。主要工作有:
一、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一是明确相关支持性政策措施。“十三五”期间,我省出台《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2号)等,采取“七个一批”(招聘、培养、培训、遴选、下沉、共享、稳定)的办法,进一步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制定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调查表,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二是提升基层绩效工资水平。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160%),用于设立全科医生特岗津贴,使其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三是加大基层骨干人才扶持力度。自2016年起,我省以2年为一个周期开展基层骨干人才遴选工作,按3-4万/人的标准对骨干人才实行补助且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四是省政府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列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表彰项目,调动地方政府关心支持基层卫生工作积极性,引导支持各地创新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和政策。“江苏:强基工程解基层人才难题”入选2020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十三五”期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8.15万人,占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全省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11%;每年新培养全科医生1000名以上,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4.2人。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近年来,我委将“强基层”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谋划,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666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3459个省示范村卫生室,占比分别达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数的64%和22.8%;建成社区医院210个、首批社区医院示范县(市、区)9家,建成的社区医院平均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开设床位92张,设置临床科室13个、公共卫生科室4.8个;建成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160个,整合优化了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制定《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2021)》,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对标找差、提档升级,评定首批甲级村卫生室225个。
三、推进基层岗位胜任力培训。按照“实用、实训、实效”原则,依托县级医院、卫校或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基层实训基地,开展针对性培训,解决工学矛盾,提升服务技能,全省建成121个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已覆盖到81%的县(市、区)。结合基层需求,分全科医生、护理、乡村医生三类人员,每年分别确定10项适宜技术进行推广。2021年完成了950名医生、462名护理人员卫生适宜技术省级师资培训。在加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上,将基层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培训作为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重点内容,每年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内容、经费保障、工作要求等,完成培训且通过考核的基层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和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共完成1550名基层卫生学员培训,线上培训通过率100%,线下培训通过率95%。积极派送优秀基层医师出省、出国研修,开拓视野,树牢全科服务理念。
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基层。为强化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我委积极采取措施把更多的卫生人才和技术引向基层。一是推动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六部门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县级医院或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牵头组建本区域内的县域医共体,逐步组建县域内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动技术、人员、服务、管理等优质资源下沉。69个涉农县区均出台实施方案,成立139个医共体。二是推动医师执业管理模式创新。支持二、三级医院在职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医生工作室,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经历可视为医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前基层服务经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工作站、分站或者派驻专业人员,指导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等工作。三是借助信息化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到所有涉农县(市、区),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检验等服务已覆盖到全省的乡镇卫生院。2021年,各支援医疗机构累计向基层派驻支援人员3041人次,全省48%、19%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上级医院建成专家工作室840个、联合病房床位3399张。
您在建议中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工作意见,对今后完善我们的工作具有指导价值。当前,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弱项短板,一些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在地区之间的落实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立法工作,着力构建“强基层”法制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享有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需要。
二是持续推动各地用好用足卫生人才强基政策,积极实施“县聘乡用、乡管村用”,推进“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等改革。鼓励各地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对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成效显著地区,予以激励表彰,对实施进展落后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在岗人员适宜技术培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基层康复护理等工作开展需要,新增一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项目。依托已建成的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和省级师资力量,做好基层在岗人员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培训和普及推广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