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
为培养高质量家庭药师人才队伍,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水平,促进药物合理使用,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