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疾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委编办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我省疾控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尤其在新冠疫情发生后,经过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全省疾控体系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推动出台了纲领性文件。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其中对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确了改革方向,提出“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做优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全省业务技术指导、检验检测、能力培训和信息管理等职能。做强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市级机构区域内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水平,强化县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监测等功能。加大机构用房面积、装备设备、人员配备等标准化建设力度”,并首次明确“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这些政策对理顺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职能、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及提高疾控机构内生发展动力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省委省政府将“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列入2020年省对各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共性指标,有效助推各地加快核增疾控机构编制、招募疾控人员的步伐。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共核增编制4885名、增加在编人员1855人,有效化解了疾控机构编制不足、人手不足的困难。截至目前,全省现有109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南通市港闸区疾控中心和崇川区疾控中心合并为新的崇川区疾控中心)中,编制达标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上升至101家(市级11家、县级90家)。实施疾控人才培养项目,设立省级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省级公共卫生检验技师骨干培训、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等各类人才培养专项,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此外,为打破职业晋升瓶颈,我委会同省人社厅2019年12月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各级疾控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省级、市级、县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将省级、市级、县级疾控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分别提高至到40%-45%、35%-40%、20%-25%。截至目前,全省109家疾控机构中,已有85家疾控机构完成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提高工作,有效拓展了疾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晋升空间,获得疾控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好评。
三、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今年1月,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疾控机构基础建设整改工作,要求各地针对基础建设不达标疾控机构,明确整改方案和时限,通过异地新建、改扩建设、内部公共卫生资源调配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省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正在推进选址事宜;南京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论证、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编制;徐州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中;连云港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正在办理;淮安涟水县疾控中心新建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无锡新吴区、苏州昆山市、盐城响水县、泰州海陵区等地的疾控中心的基建项目正在建设中;无锡梁溪区、苏州姑苏区、盐城亭湖区、盐城滨海县等地正通过辖区内卫生资源调剂实现当地疾控机构人均建筑面积达标;泰州姜堰区、泰兴市等地疾控中心的基建项目在争取立项中。
四、提升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2020年,省财政安排2300万元为省疾控中心配备全自动测序系统、全自动分子检测工作站等高端仪器设备,提高省疾控中心“一锤定音”的检验检测能力。省疾控中心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等医院开展临床检测合作。全省105家各级疾控机构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通过核酸检测能力资质验收,892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共配备272台PCR检测仪,单日常规核酸检测量达到50580份。目前,全省仅有4家县级疾控机构因异地迁建等原因尚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此外,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配置,无锡、苏州、盐城、扬州市已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二级检测车。
五、健全相关保障激励机制。省委省政府2020年印发的《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明确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待遇水平的相关政策:实施公共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改革,对疾病预防控制、急救、采供血、卫生信息等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水平。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制度。对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一线人员,落实关心爱护措施,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各类科研、人才项目向公共卫生、传染病等专业倾斜。此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按照单位基准线5%~15%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2020年省疾控中心按照单位基准线15%增核了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目前省疾控中心和苏南大部分地区疾控中心的绩效工资水平远高于其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虽然我省疾控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要求以及人民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省委编办等部门,以健康江苏建设为统领,适应群众健康需求,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疾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今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副部级机构,承担制订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职责。我委将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合理划分并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做优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强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升全省疾控机构的整体合力。配合省委编办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公共卫生等一线行业和领域倾斜,督促个别未按标准配齐疾控机构编制的地区抓紧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的沟通联系,推动“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这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地生效,从而改善疾控机构的财务状况,提升全省疾控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
二是完善公共卫生法规制度和相关预案。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为契机,统筹规划我省公共卫生法规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总结疫情应对经验教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进行修改,以及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完善,构建相对完备、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规制度体系。同时,抓紧细化完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疫情防控专项预案,明确具体科学的响应措施和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通过实战演练、情境构建、桌面推演等形式,融入新媒体等手段,开展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演练,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
三是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编制“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公共卫生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杰出科学家、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探索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参照中国疾控中心模式,省级、市级疾控机构可根据专业类别(免疫规划、流行病、慢性病、消毒等)设立3-5个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开展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公共卫生检验技师骨干培训以及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十四五”期间,完成现场流行病学培训500人、公共卫生检验技师骨干培训100人,实现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100人。同时,强化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培养一批公共卫生专业博士、硕士,优化人才队伍学历结构。
感谢你们对我省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