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基层安宁疗护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医保局、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文件。我省组织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单位结合各地实际,编印了《安宁疗护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安宁疗护技术操作手册》《营养评估手册》《营养管理手册》等行业标准,较好地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的实施。今年,我委拟召开全省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有关制度、行业标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研究推动安宁疗护服务有关政策落实落细,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
二、关于调整医保范围,构建保障体系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暂行办法》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含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以及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我省各级医保部门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安宁疗护中心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于疗护中心新的医疗服务项目,需要按规定申报立项,并取得医疗收费编码。此外,2020年12月,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银保监会出台《关于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对积极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定位、产品供给、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等均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各地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更富人性的安宁疗护险种,明确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提供了基本依据。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全省试点已覆盖7个设区市,试点地区基本形成“覆盖全民、多元筹资、差别待遇、商保经办”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于部分已经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暂时没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评审论证,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适时商请医保部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推动建立多位一体的安宁疗护工作网络
我省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对安宁疗护工作整体布局、提前谋划,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江苏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实施方案》等省委省政府文件。在《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98号)和《江苏省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卫家庭〔2018〕2号)中均明确: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建成1所以上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2020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卫老健〔2020〕3号)进一步对推进安宁疗护服务明确措施,提出“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并明确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我省南京、常州、连云港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省级先后两批共确定18个试点地区和机构,每个试点地区至少确定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初步构建了市、县(区)、乡(社区)多层次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依托三级医院为支撑,组建“医院-社区-家庭”三元联动安宁疗护联盟,形成医院、社区、居家和医养结合机构多形式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家独立设置的安宁疗护中心;设置有安宁疗护病区或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162家,全省共有安宁疗护床位2329张,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医务人员2800余人。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二是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行政策执行;属于生活照护、关怀慰藉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对具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运营补贴,调动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积极性。
四、关于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相关人才。目前,全省高校积极培养社会工作相关人才,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24所本科院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钟山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3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二是实施卫生专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作为紧缺专业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鼓励医疗卫生人员从事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目前我省对社区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已出台相关倾斜政策,专门设立社区卫生评审委员会,对基层卫生人才进行单独分类评价;基层卫生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对论文不做硬性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提前一年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相关专业考试。三是不断完善志愿者服务。规范志愿服务记录,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依托志愿服务记录,探索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建立时间储蓄等激励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2019年起,南京市已在全市层面统一推行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并将逐步实现志愿服务时间全市通存通兑。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引导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服务发展需要,设置护理、康复、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加强对医疗、养老护理人员在安宁疗护服务技能方面的授课培训,提升安宁疗护服务水平。同时,注重发挥有医疗专业知识的志愿者等人员的作用,试点在各地时间银行设立过程中引入安宁疗护服务,提升志愿服务质量。
五、关于加强安宁疗护宣传,普及安宁疗护理念
一是不断提高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支持学校创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 》教材列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要求高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立专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建设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完善心理健康课程、教育活动和咨询服务体系。二是开展老年健康科普促进行动,加强肿瘤防治、安宁疗护等常识教育宣传。三是把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纳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内容。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围绕生命教育和医学人文关怀,加强安宁疗护常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转变观念,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疾病观和生死观,为推进安宁疗护服务、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提高社会对安宁疗护理念的认可和接受度。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