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1-00223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1-07-2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22 14:59:06 浏览次数:

省医疗保障局:

经研究,现对秦引林委员提出的“关于通过提高诊疗费用以提升医务工作者劳务报酬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2013年以来,我委配合贵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原则,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2015年,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提价2993项、降价275项。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下放设区市管理1228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129项。出台儿童专科、肿瘤、精神、麻醉、护理、床位、互联网+医疗等价格政策,利用带量采购形成的调价空间,完善和提高介入诊疗、心脏电生理诊疗、冠状动脉搭桥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5年后累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31项,完善30项。2018年,出台《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常州、江阴、启东等地开展试点。2019年,在试点基础上,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助力医改持续深化。

二、关于深化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建议

秦引林委员在提案中,对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零差价销售、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等工作不断推进,导致公立医院出现医疗服务收入下降、资金周转压力增大、运营存在困难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迅速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以及重点提高诊察、护理、手术、中医、儿科、康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增加部分用于补偿医务人员收入等具体建议,对我们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通过调研,我们也感到,尽管我省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常态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形成,各设区市开展市管理的价格项目调整的力度还不够,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动态调整机制相关的启停条件、调价规模测算等核心政策尚不明确;二是医疗服务成本测算体系尚未建立,价格调整和项目遴选的依据还不充分;三是儿童专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病理、传染病、麻醉、高压氧治疗、康复理疗、妇儿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等价格总体偏低或项目体系尚不健全。

为此,针对秦引林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下一阶段工作实际,建议:

(一)构建以常规调整和专项调整双轮驱动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按年度开展常规调整,达到约束条件当年不予调整。常规调整的调整规模按照“历史基数”加“合理增长”的方式确定,具体增长幅度根据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得出。二是腾空间开展专项调整。专项调整根据启动条件启动实施,启动条件包括实施药械带量采购或专项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调价规模根据药械带量采购或收入结构调整腾出的空间计算。三是建立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工作体系并形成成本数据库,在数据库建立前,主要考虑人力成本刚性增长因素,以更好地在定价中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四是明确调价方案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决策程序。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培训,通过考核、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地落实到位。

(二)实施省级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

一是尽快出台取消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方案,合理补偿医院取消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二是实施省级耗材带量集中采购后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利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降价形成的调价空间“腾笼换鸟”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有关精神,开展年度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

(三)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一是利用价格杠杆扶持薄弱专科发展。调整完善儿童专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病理、传染病、麻醉、高压氧治疗、康复理疗、妇儿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等价格总体偏低或项目体系不健全的专科以及部分临床必需的手工法检验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促进专科和技术发展,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二是定期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分上下半年组织两次专家评审,新增和完善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在医院申报基础上,研究新增“流产关爱”(PAC)服务、药事服务费、影像诊断费、互联网+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推动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价格监测体系

一是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测算研究基础上,出台《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工作指南》。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测算和价格监测工作平台。依托第三方机构建立专业化队伍,搭建信息化平台,选择各地成本管理基础较好的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和价格监测网点医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采集国内各省市和省内各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各网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量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相关部门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项目遴选、调价规模计算、重点指标监测考核等基础工作。

(五)推动形成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合力

一是加强市县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开展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提升市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改革联动机制。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卫生健康部门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建议方案,组织好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测算和价格监测等工作,配合医保部门制定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医保部门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方案,及时研究制定正式调整方案并公布实施,及时将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医疗机构应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薪酬制度改革衔接,将部分调价增收部分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四是各设区市定期向省有关部门报送改革进展情况,省医保局牵头建立改革督导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地落实。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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