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每位老人都能有尊严地平静离去的建议》收悉,结合商省民政厅、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临终关怀的社会教育和宣传”的建议
安宁疗护旨在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安宁疗护服务有助于提高生命质量,维护人的基本尊严,也有助于减少无意义的过度治疗,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南京、常州、连云港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省级先后两批共确定18个试点地区和机构,每个试点地区至少确定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对医护人员和社会大众开展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等宣传普及和教育。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宁疗护常识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提高社会对安宁疗护理念的认可和接受度。适时研究推动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
二、关于“强化对养老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扶持与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省养老机构主要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者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签约等形式,为机构内的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同时,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作为紧缺专业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发放就业和培训补贴等形式,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就业。二是实施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在医养结合机构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社区卫生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该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目前我省对社区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已出台相关倾斜政策,专门设立社区卫生评审委员会,对基层卫生人才进行单独分类评价;基层卫生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对论文不做硬性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提前一年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相关专业考试。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二是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行政策执行;属于生活照护、关怀慰藉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对具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程度的运营补贴,调动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积极性。
三、关于“重视发挥志愿者、护工、心理咨询等在临终关怀中的积极作用”的建议
一是大力开展服务培训。目前我省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均包含临终护理相关内容,要求护理员掌握临终护理的技能和方法,实现对临终老年人的陪护服务。二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相关人才。全省共有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24所本科院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钟山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3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工程和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三是不断完善志愿者服务。不断规范志愿服务记录,条件成熟的地区依托志愿服务记录,探索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建立时间储蓄等激励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2019年,南京市已在全市层面统一推行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并将逐步实现志愿服务时间全市通存通兑。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引导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服务产业发展需要,设置护理、康复、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为老年健康服务行业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认真落实《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中有关临终关怀培训的要求,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临终关怀方面的授课培训,提升临终关怀服务水平。同时,注重发挥有医疗专业知识的志愿者等人员的作用,试点在各地时间银行设立过程中引入临终关怀服务,提升志愿服务质量。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