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0-00311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0-07-2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28 09:55:08 浏览次数:

省政协教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我省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形成了功能完善、反应迅速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不断完善。全省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0个,共有编制总量8281名,在职在编7183人,专业技术人员653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28人。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1个、1496人;649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343个设立预防保健科,有公共卫生人员1649人;1596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475个设立预防保健科,有公共卫生人员11806人。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多层次的疾病防控网络基本建立。二是硬件设施不断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有仪器设备23322台,价值总额 14.19亿元,其中50万元以上设备792台,价值总额6.80亿元。81.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筑面积达到建设标准。三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疾控领域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847人、博士69人、硕士1223人,拥有高层次人才188人次,近三年全省共引进紧缺人才15人。四是卫生防病能力不断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所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实现了法定传染病实时网络直报,对霍乱等29种传染病进行重点监控,建成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提升了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建立艾滋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协调机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检测能力持续提升,有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37家,建成全程实时可追溯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省、设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验参数分别为1281项、649项、203项。五是科研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国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建成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肠道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在传染病病原体追踪方面初步具备“一锤定音”能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近3年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15项,科研水平在全国领先。六是疾病防控工作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2013年以来维持在120/10万左右,连续七年位于全国最低水平。结核病发病率稳步下降至30.65/10万,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全人群感染率小于0.05%。免疫规划针对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达98%以上,实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消除疟疾目标。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3%。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0.49%,人均预期寿命增至77.51岁。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在甲型H1N1流感、H7N9禽流感、“5. 12”汶川特大地震、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防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全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作出了应有贡献。

围绕如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省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苏发〔2015〕3号)精神,不断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工作。2020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明确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人才,可以优化程序,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对新招聘人员设立三年服务期制度,有助于从制度上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省财政厅每年安排9000万元,对包括疾控机构在内的市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给予扶持,设备涉及疫苗冷链系统、微生物检验检测、理化检测等方面,保障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饮用水安全监测以及免疫规划等疾控核心工作的开展;自2016年起,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大力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不断完善培养机制,逐年扩大培养规模,并突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12月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9〕213号),进一步提高各级疾控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省级40%-45%,市级35%-40%,县级20%-25%,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明显高于公立医院,也高于其他绝大多数行业事业单位,进一步拓展了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晋升空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2019年4月印发《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苏卫基层〔2019〕4号),提出大力招聘引进基层卫生人才,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到2023年累计为基层招聘卫生人才3万名左右,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1万名左右,每年新增培养全科医生1000名以上;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41号),要求全省所有县(市、涉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下,“每万常住人口疾控人员数”已作为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共性指标纳入《2020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预计将有力推动各地增加疾控机构编制和在编人员数量;省卫生健康委近期代拟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其中对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作出明确表述,拟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该文件。

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以健康江苏为统领,适应群众健康需求,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各项业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完善以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为支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全面建成具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能力、国内领先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是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进一步强化并合理划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做优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科研培训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职能。做强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区域内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水平,强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监测等功能。加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使其用房面积、装备设备、人员配备等达到国家标准。二是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科,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重点疾病监测与报告、健康教育等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根据区划设置和人口规模,优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布局,将预检分诊、筛查哨点、计划免疫(应急接种)、隔离观察病房、心理健康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在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加快推进建设规范的“三区两通道”发热门诊。全面落实家庭医生团队防控责任。

二、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实施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建设江苏省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等三大数据库有效实时共享,推动传染病监测管理、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管理、精神卫生监测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实验室检测管理等信息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有效全人群健康数据动态收集和分析利用,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和质量,达到疾病早期自动报告、预测预警等目的,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目标。

三、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培养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专业领军人才。强化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培养一批公共卫生专业博士、硕士,优化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建设省级公共卫生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各类岗位培训、业务练兵,加强病原学鉴定、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形势研判分析、实验室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等技能实训,建强流调、检验等专业队伍,提高疾控人才专业素养。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工作,突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破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引进难的难题。进一步探索研究引进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方式,适当放宽公共卫生专业岗位设置条件,吸引学历高、事业心强、技术精湛的专业人员充实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各级认真落实《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方案,在政策规定区间内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完善公共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实行分层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人才,在高级职称评审中予以一定政策倾斜。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三定向”政策,进一步拓展基层公共卫生人才的岗位晋升空间。

四、加强疾控事业经费保障支撑。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2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苏财社〔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保障财政经费投入,确保各项疾病预防控制业务顺利开展,并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给予经费支持支出,努力构建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为提升全省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贵委对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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