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工委:
经研究,现对周明浩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我省无偿献血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推动建立健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采供血机构建设列入公共卫生系统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给予财政支持,保证了全省采供血机构建设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省共计有14家血液中心/中心血站、13家分站、227个固定采血点,形成了以血液中心为龙头、地市级中心血站为基础、部分地区分站为补充的无偿献血服务网络。
(二)无偿献血有效保障血液供应。加强五支队伍建设,以热情服务为依托,积极做好献血者回访,稳定固定献血者队伍;推进“献全血向献机采成分血”转移,有序开展成分献血者招募;通过稀有血型俱乐部等形式,创新采供血模式,为保障临床用血提供支撑;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为献血宣传招募工作打造一支生力军;在企事业单位、高校成立无偿献血应急献血者服务队,“召之即来,来之能献”,建立高效运行、反应迅捷的应急网络。我省连续三次被国家评为“无偿献血先进省”,13个设区市也均被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市”。
(三)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动员。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每年12月确定为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不忘初心担使命无偿献血我先行”。我委指导采供血机构组建“血液与健康”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省无偿献血优秀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听我说故事”全省采供血机构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2019年,全省各地采供血机构“五进”宣传次数累计达到2866场次。
(四)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惠民政策。我省于2017年7月27日发布《关于修改〈江苏省献血条例〉的决定》。新条例在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献血者年龄、献血受益人群、献血者待遇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对我省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起到更加强而有力的推动作用。我委联合省红会、交通、住建、国土、林业、文旅等部门,通过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等文件,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统一制作发放“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并以省政府名义对各市政府“三免”待遇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无偿献血获奖者享受相关待遇。目前,省无偿献血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制作发放无偿献血荣誉证68898张。
随着条例新修订条款全面落到实处,大大激励了广大献血者的公益热情,推动全省无偿献血工作的稳步发展。2019年,全省无偿献血107.26万人次,比条例修订前的2017年增长7.59%; 捐献全血158.06万单位,比2017年增长8.86%; 捐献血小板18.22万治疗量,比2017年增长21.51%; 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量、自愿无偿献血、成分血无偿献血比例均达100%。
二、《江苏省献血条例(2017年修订)》实施以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江苏省献血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才可享受我省“三免”政策,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目前,我省无偿献血者在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标准后,需要经过血站申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国家评奖、省级奖励等过程,最长历时接近三年才能获得表彰。这一政策障碍严重影响了献血积极性,同时也引发了部分献血者的上访诉求。近两年,在省12345在线和信访渠道接到对于“三免卡发放等待时间过长”的投诉有十余起,群众关注度高。
三、建议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
同意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的建议,建议借鉴浙江等省份做法,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标准的献血者也可以享受“三免”政策。帮助无偿献血者及时便捷享受到相关待遇,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