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局):
为促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与安全有效使用,引导医疗机构有序装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经委主任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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