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4-26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监督所:

为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传染病防治监督评价体系,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306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附件下载: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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