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省产假延长 |
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江苏省产假延长至158天,生第一胎的人有资格享受到这个政策吗 |
提交时间 | 2022-03-25 12:05:41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2-03-25 16:20 |
内容回复 | 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经省卫健委、省人社等部门研究,明确: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 所有合法生育的夫妻,均可享受相应假期。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