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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省产假延长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江苏省产假延长至158天,生第一胎的人有资格享受到这个政策吗
提交时间 2022-03-25 12:05:41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2-03-25 16:20
内容回复

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经省卫健委、省人社等部门研究,明确: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

 所有合法生育的夫妻,均可享受相应假期。


答复单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