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虎杖 |
| 内容 | 请问在本省内 虎杖 是否能做为普通食品原料进行生产、销售,如不能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望解答 谢谢 |
| 提交时间 | 2025-12-15 11:07:52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5-12-26 16:04 |
| 内容回复 |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经查询,“虎杖(Polygonum cuspidatum Sieb. et Zucc.)”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未查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虎杖(Polygonum cuspidatum Sieb. et Zucc.)”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国家卫生健康委。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