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南京剖腹产是否按照难产假给予增加15天假期? |
内容 | 请问,江苏南京剖腹产是否按照难产假给予增加15天假期? |
提交时间 | 2024-05-12 12:56:57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4-05-13 17:29 |
内容回复 |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属于难产的判断 认定,请以接产机构认定结果为准。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