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省级短缺药品储备企业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9 17: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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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短缺药品省级储备工作管理办法》等要求,在企业申报基础上,经现场答辩陈述评审、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审议等程序,拟确定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省级短缺药品储备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3620914。
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