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6-00137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6-09-2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中医科教〔2026〕5号)
发布日期:2026-09-24 16:57:45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按照《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中医药领域的重点问题和关键技术,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创新型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队伍,现就组织做好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科技计划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主要面向全省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的医疗、教学、科研等机构,主要支持临床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鼓励各设区市和申报单位给予立项项目相应资金配套支持。

(一)重点项目

按照国家和我省最新战略部署,围绕解决中医药临床、科研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支持有基础、有能力、有潜力的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及团队,开展持续性、系统性、协同性攻关研究,鼓励采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法,强化中医药科技源头创新,力争产出一批具有江苏辨识度的引领性、标志性和原创性成果,有力支撑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试行“双PI制”,鼓励承担项目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的负责人共同牵头,联合开展重点项目申报。试行开展“局省共建”项目,择优遴选一批科研项目推荐至国家中医药局进行立项。每项资助经费20-5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国家、省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以及国家中医药局重点研究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等的主要成员,拥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申请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人员凝练科学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中医药科学研究,助力中医药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各推荐地区(单位)报送的面上项目中,优秀青年人员不少于20%,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研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等不得申报。

二、组织方式

(一)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部属、省属医院和高校)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进行择优推荐。另外,其他单位每家分配3个申报名额,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增加3个分配名额,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增加1个分配名额。

(二)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中,重点项目不少于10%;各有关单位(不含其他单位)申报项目中,重点项目不少于25%;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不含其他单位)申报项目中,至少包含人工智能、中医护理和中医药文化项目各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挂职或兼职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并有单独的银行帐户。

(二)已获国家、省、市局级其他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相近或重复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已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其他类型科研项目不得申报;目前正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和我局科技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承担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因主观原因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第三批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在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中选择一种类别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四)鼓励多学科、多单位(中心)联合申报,鼓励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指导协作与联合申报,鼓励基层单位邀请资深专家加入项目组共同开展研究工作,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申报。项目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的,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及约定各方的职责、任务和经费分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五)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申报项目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报。

(六)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在惩戒执行期间的科研失信、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有上述失信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涉及新药、医疗器械使用的项目需提供有效注册批件证明。医疗新技术需提供准入有效批件证明。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应符合临床研究伦理规范。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要求。申报项目必须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七)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八)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登录江苏省中医药科技管理平台(网址: https://kygl.jsehealth.com:9000/zyykj/index.jsp),按照有关提示,在线填写《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目录》(见附件3,以下简称《附件目录》)材料,经申报单位及推荐地区(单位)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带水印的正式稿。

(二)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目录》材料及《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目录》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平装版,白色封面;《汇总表》由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填写。以上纸质材料只需提供一份。

(三)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直报单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00至10月23日17:30,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王霞云

电  话:025-83620525

邮  箱:wangxy_wjw@js.gov.cn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处

2.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指导

联系人:陈亮

电  话:13382047006

附件:1. 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2. 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pdf

3. 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目录.pdf

4. 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