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表彰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决定(苏人社发〔2026〕24号)
发布日期:2026-07-30 10:31:47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力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织密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在临床诊疗、基层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等各条战线履职尽责、冲锋在前,用心守护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全省医疗卫生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决定授予孙海翔等150名同志“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称号,享受市厅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岗位再创佳绩,始终以更高标准履职尽责,持续为群众提供优质、暖心、高效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全省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立足岗位锤炼专业本领,坚守廉洁行医底线,勇于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奋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健康江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