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治理城市‘宠物纠纷’提升社区和谐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聚焦当前社区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深入、建议全面。结合我局在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方面的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与宠物相关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特别是围绕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持续加强疫情监测、暴露处置门诊建设、健康宣教和多部门协作,努力从公共卫生维度减少因宠物管理不善引发的安全风险和社区矛盾。
一、持续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与规范处置。规范开展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对每一例狂犬病疑似病例及其家属开展详尽的流行病学调查,重点掌握暴露时间、方式、处置情况、动物致伤史及伤人动物来源等信息,力求查明感染来源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推进宿主动物带毒率监测,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对一犬伤多人事件中的伤人犬等重点动物开展脑组织标本采集与检测,依托全省4家哨点实验室及省疾控中心实验室开展检测,并及时共享结果。同时,依据《江苏省狂犬病监测方案》,对一犬伤多人事件中所有暴露者开展健康宣教,督促其及时前往专业门诊进行规范处置,并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及连续三个月随访。
二、全面推进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依据《疫苗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出台实施《江苏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要求》,对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原则、标准、门诊公示要求和预防接种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要求。全省已建成覆盖所有县(市、区)的门诊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托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电子化管理。同时,定期组织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强化伤口冲洗、消毒等实操演练,确保处置规范。2025年,全省累计超136万人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就诊,暴露分级以Ⅱ、Ⅲ级为主,占99.14%;就诊前约有78%的暴露者自行处理了伤口;超过83%的就诊暴露者完成了全程疫苗接种;在所有Ⅲ级暴露的人群中,约32%注射了免疫球蛋白。
三、广泛开展狂犬病防治健康宣教。全省各级疾控机构以“世界狂犬病日”等为契机,针对中小学生、养犬人群、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利用宣传栏、短视频、村广播、进校园讲座等多种渠道,持续宣传合法养犬、文明养犬、犬只免疫以及暴露后科学处置等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狂犬病的防控。同时,提倡兽医、宠物诊疗人员、犬只养殖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开展暴露前免疫,提升重点人群防护意识。
四、积极推动多部门协同防治狂犬病。2026年2月,省疾控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文件,提出牢固树立“同一健康”理念,参照国家模式,强化本地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行动协同,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并明确要推动人间与动物间监测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重点加强对鼠疫、狂犬病、人感染新亚型流感、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协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提高监测预警的灵敏性和准确性。2026年4月,省疾控局向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提供一季度江苏省人畜共患病疫情季报,对人间狂犬病疫情进行分析,并给出协同防治工作建议。
下一步,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宠物纠纷”治理中的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依托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犬只伤人事件、暴露处置、免疫接种等信息的实时监测与预警,为精准防控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建立并长期维持狂犬病参比实验室和哨点实验室,逐步提高人间病例和宿主动物的实验室诊断率。三是优化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进一步优化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布局,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增设规范化门诊,方便群众就近处置。四是提升医护人员操作规范性。继续加强医护人员实操培训,重点提升伤口冲洗、免疫球蛋白规范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暴露后免疫的质量和效果。五是加大健康宣教力度。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强协同,开展分层分类宣教,对养宠人群重点宣传依法登记、定期免疫、遛狗牵绳等责任,对不养宠居民重点宣传被动物致伤后科学处置知识,提升公众依法养宠的意识和科学防病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