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苏疾控综〔2025〕18号)
发布日期:2025-07-18 17:34:59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局,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省疾控中心:

近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5〕15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整体部署,认真做好对被查单位采光照明的“双随机”抽检、记录及公布工作。

二、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教育部门要在明确部门分工基础上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工作。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强化措施确保抽检工作质量,抽检结果及时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各部门要共同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举措。

三、各地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的“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人员和受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对托育机构的抽检任务要与《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5〕2号)中的抽查任务相结合进行抽检,数量不足的按要求补足。

四、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要认真汇总和审核抽检结果,将抽检结果汇总表(详见《通知》,可报送相关工作亮点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0月21日前报送省疾控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sxxwsc@163.com。

省疾控局联系人:丁良杰、王蓉

联系电话:025-83260688、86490126

省疾控局综合处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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