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结果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5〕3号)
发布日期:2025-07-11 08:55:58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2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职业病防治项目监测任务的通知》(苏卫职健函〔2024〕13号),2024年9-11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全省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34家。2024年度,省级质控共抽取239家,其中:对外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的市级质控机构5家,2023年度省级质控结果为高风险的机构31家,2024年上半年体检量大于2000且疑似职业病检出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半及以下的机构53家,2023年度未由省级质控的机构128家,2024年度内新备案的机构51家,上一年度被卫生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机构25家。

二、质控结果

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未评级等4种情况,其中:低风险机构26家、占10.9%,中风险机构153家、占64.0%,高风险机构38家、占15.9%,未评级机构22家、占9.2%。2024年度新备案和非新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结果详见附件1、2。

与2023年相比,中低风险机构占比上升4.1个百分点,总体质量有所提升,其中:低风险机构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中风险机构占比上升11.1个百分点,高风险机构占比下降5.0个百分点,未评级机构占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与非新备案机构相比,新备案机构质量水平明显偏低,其中低风险机构占比低3.6个百分点,中风险机构占比低26.5个百分点,高风险机构占比高9.5个百分点,未评级机构占比高20.6个百分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市级质量控制。各设区市质控机构要于7月25日前将2024年度市级质控结果报省疾控中心。我委将综合上一年度省市两级质控情况,研究确定2025年度质控机构名单。各设区市质控机构要按照省定方案组织实施市级质量控制活动,确保同一机构年度内接受质量控制不超过1次。

(二)查处违法违规线索。我委将把省级质控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移交给各地。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线索,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省级质控结果为高风险且未按照要求整改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本年度接受过行政处罚的机构名单,于7月底前以设区市为单位报送我委职业健康处。

(三)加强机构信用管理。我委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用管理制度,为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关键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引导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压实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检医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严禁出具虚假报告、违规转包检测等行为,守牢行业底线,维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

附件:1.2024年度非新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结果.docx

          2.2024年度新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结果.docx

          3.2024年度各设区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风险等级情况.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