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5-00038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5-05-20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20 12:05:27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9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委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努力以整改新成效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收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委最新要求,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召开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研究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扛起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6次党组会、5次专题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项,以钉钉子精神带头抓好整改;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组建整改工作专班,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对于可以迅速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加强统筹调度,分阶段压茬推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整改不彻底不罢休。

(三)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靶向施策。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委党组研究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巡视整改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坚持以点带面,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和对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紧密结合,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实际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我省医疗实力整体水平距离‘走在前、作示范’的重大要求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出台《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着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全省医疗资源变化情况监测分析,加大医师、护士招引和医疗机构建设力度。截至2024年底,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床位数分别达到3.75人、3.99人、7.09张,分别较2023年底增长了9.3%、2%、4.2%。建成医院224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732个、卫生院891个、村卫生室14523个,覆盖城乡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日益完善。

2.积极打造医疗高峰。一是聚力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聘请26位院士和知名专家担任建设顾问,强化部门联动、委市共建、医教协同、医企合作,协调加大财政、科研、人才、医保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建设以来,16家高水平医院引培医学高层次人才3168名,其中拔尖医学人才111名;新开展重大疾病防治领域首创性技术攻关152项,取得首创技术攻关成果23项;新增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37个,获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99项,新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0个;医院运营质效持续提升,CMI值提升0.07,带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位居全国前列。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结果显示,我省进入A++等次的医院数占全国总数的八分之一,三分之一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较上年度实现新提升。二是积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建设,编制上报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申报重症医学、血液国家医学中心。指导有关医院加强十大功能建设。三是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制度和政策保障,建立完善稳定的投入机制和评估机制,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84个,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71个。

3.补齐薄弱医疗资源短板。一方面,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2024年版)》,督促医院强化护士配备。另一方面,加强儿科和精神科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儿科和精神科发展。全省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普遍提供儿科服务,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提前达到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推进省脑科医院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实现设区市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全覆盖、所有县(市、区)均能提供精神专科服务。开通12356心理援助热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提供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服务。

4. 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一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等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开展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遴选并重点支持建设9类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32个、建设单位13个;指导各地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让患者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三是深化推进结对帮扶。组织16家大型三甲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帮扶以来,支援医院向受帮扶医院派驻管理和技术骨干7783人次,帮助开展新技术111项,培训医务人员6.14万人次;20家受帮扶医院总诊疗量、手术量同比分别增长9.3%、7.8%;新增三级医院4家,3家医院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四是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省市联动组建53支巡回医疗队赴县(市、区)开展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1987人次,诊疗患者39.99万人次,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911项,培训基层医务人员7.82万人次。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2024年下沉医务人员2.5万余人次。

(二)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不快”问题整改情况

1. 积极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一方面,健全协同机制。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医院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共享。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联合省有关部门分析异地就医流向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加强肿瘤、重症、心脑血管等专科建设。

2.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江苏省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指导推进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国家试点,大力推进省级试点。我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专题介绍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二是积极协调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推动各地落实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强化运营监测。协调省财政加大投入,追加安排25亿元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推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妥善化解公立医院债务。三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协调适当提高相较兄弟省市价格偏低的护理、手术、康复等项目价格,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推动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四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优化医务人员收入结构。印发《关于下放高水平重点建设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落实高水平医院人才评价自主权。

3. 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一是持续建强县医院。大力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县级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全省县医院服务能力国家基本和推荐标准均达100%,连续7年保持全国第一。二是积极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全省建有各类医联体829个,率先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总结推广东台等地依托信息化建设县域医共体集中审方等共享中心、实行医保打包付费做法,大力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让群众在基层享受到与大医院同质化的医疗服务,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2024年全省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上年增长17.43%。三是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新增省社区医院114家、基层特色科室36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相关功能中心100个。持续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遴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启动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2024年全省每千人口基层医疗机构医师数较上年增长0.27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同比提升0.54个百分点。

(三)关于“医疗行业治理能力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1. 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组织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预住院”等服务。二是全力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率先建成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临床检验平台,实现省内478项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实时调阅。2095家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影像平台,居民和医生累计调阅4050万次;782家医疗卫生机构接入检验平台,居民和医生累计调阅1000万次。会同省有关部门对以耗材试剂为主的检验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降低30项检验类项目价格。三是持续办好便民惠民实事。在办好省政府8件民生实事、“一号管三天”等惠民实事基础上,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80岁以上老人就医“零等待”服务,极大地改善了老年患者的就医体验。四是努力缓解“停车难”矛盾。会同省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治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优化医院周边及内部交通组织,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积极推进立体或地下停车设施改造,为就诊群众提供更多车位。

2. 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一是认真履行“管行业就要管行风”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抓行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行风办建设,督促三级医院成立独立的行风部门、二级医院落实专岗专干,实现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工作专岗专干全覆盖。省市县联动落实纠风工作年度要点,督促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细化行风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实施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工作人员“九项准则”教育,组织学习《反腐为了人民》系列专题片,增强廉洁从医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巡查。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督促医疗机构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满意度评价,认真核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 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强化质控组织网络建设,组织质控中心开展质控数据监测分析、评价纠偏等,增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和专项监督。聚焦机构人员资质、计费收费、医疗质量安全等重点,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行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依托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监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发现异常及时督促整改。出台《卫生健康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和透明度。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的通知》,建立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四)关于“卫生健康领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1.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若干措施》等,召开5次全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委党组成员和机关处室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重点时段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导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责任压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员工。

2. 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健全风险隐患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省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公布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风险目录,开发安全风险网上报告平台,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安全风险辨识,主动报告风险隐患。二是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紧盯消防、既有建筑、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开展3轮大检查,推动市县两级采取明查暗访、飞行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联动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全部动态清零。三是深化部门联动排查。联合省相关部门推动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对D级建筑按“一房一策”要求,采取清人、清房、围挡封闭、拆除和改造加固等措施。联合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所发现问题全部按时完成整改。

3. 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一是全面细化责任。制定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分工方案和完成时间。二是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联合省相关部门出台建设标准,推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一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三是深入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医疗、医养结合和托育等重点机构,有效整治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疏散通道等方面问题;联合开展用电安全体检式检查,全面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电等隐患,有效防范电气火灾。联合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四是加强实战演练。推动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开展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4. 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通过送学培训、社会招聘等方式,补齐专业人员。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消防、监控、配电、锅炉等特种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举办4次全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安全管理骨干26.7万余人次。二是加强全员宣传教育。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委领导带头宣讲,带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举办全系统安全知识竞赛。三是加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升级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5. 持续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将医疗废物处置纳入基层机构巡查内容,建立机构自查自纠、市县统筹巡查工作机制。将医疗废物处置纳入年度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强医疗废物常态化巡查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管理,推动发现问题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开展全省院感专职人员培训考核,提升院感专职人员能力。

(五)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1. 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一方面,持续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连续两年推动将“新建县级妇幼保健院”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出台县级妇幼保健院评估细则,按月调度建设进展,组织专家现场指导。2024年有13家县级妇幼保健所新转设为妇幼保健院。另一方面,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加快省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进程,推动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全面推进人员和职能深度融合。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成立公共卫生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预防保健科,村(居)委员会全部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

2. 着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省疾控中心获批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单位,遴选建设省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和省区域(特色)公共卫生实验室。二是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大力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已有52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运用。常态化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临床症候群、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宿主动物和环境相关风险因素等传染病监测。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建设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省“双创计划”工程,推动疾控机构人员足额配备,每万人拥有疾控人员在长三角地区排名第一。推动各级疾控机构选聘首席公共卫生专家。指导各地加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招聘力度,组织疾控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

3. 创新完善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一方面,有效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健康素养宣传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卫生健康知识,2024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上年的36.3%提升至40.1%。另一方面,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举办全省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培训班,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培训指导。发布《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指南》《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2025年版)》,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加快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分工机制。

4. 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干预。一是加大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力度。加强慢性病早诊早治,持续推进四大慢病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创新开展基层慢病筛防中心建设,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慢病运动健康干预试点。二是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新增3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持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综合防控。三是持续开展疫苗接种。安全规范推进各类疫苗接种,有效筑牢肝炎等传染病预防屏障。将水痘疫苗免费接种范围扩大至7-12岁儿童。

(六)关于“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撑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 加快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育龄群众政策需求调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相关课题调研,为制定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将生育养育支持政策纳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牵头制定《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创新,围绕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制定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发布等途径,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解读生育支持政策。

2. 持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围绕就近托、普惠托、放心托,进一步强供给、优政策、提质量,不断健全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一是增加普惠托育资源。推动将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积极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单位办托、产业园区办托、幼儿园办托等多种形式托育服务。二是完善普惠支持政策。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全面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扶持和税费优惠等政策。三是提升托育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托育业务培训,指导苏州市、南京市扎实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形成医育结合、“老幼共托”、“1+N”普惠托育等典型经验,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多元化、品牌化发展。

3. 大力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一是扩大老年医学服务资源。2024年新建成二级及以上老年医院17家,实现所有设区市三级老年医院和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二级及以上老年医院全覆盖。加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从2023年的90.7%提高到97%。二是强化老年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共享,统筹做好健康管理服务。组织实施老年口腔健康促进、听力健康促进、心理关爱、营养改善、阿尔兹海默症防治等专项行动,加强老年人疾病早筛早查早干预。三是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推动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增设护理院,2024年新增护理院27家,实现所有县(市、区)护理院全覆盖。推动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合作,规范签约率达到96.6%。四是扩大家庭病床服务供给。新增家庭病床2257张,总床位数达1.46万张,全省50.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家庭病床。启动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试点。

(七)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 扎实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一是加大对中医药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组织实施省“岐黄人才”培育工程,遴选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和省西学中高级人才培养对象。遴选新一批省名中医,加大国医大师后备人才储备。二是加大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组织实施省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加快促进中医药青年人才成长。三是加大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新获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8个、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8个,新遴选省老药工传承工作室12个。

2. 推动中医药“医教研产”协同发展。持续加大中医药科研工作力度,组织实施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不断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投入。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和流派分院建设,牵头制定中医流派领域首个国家建设标准。加快推动省中医临床医学创新中心和省中药融合创新中心建设,促进校研企协同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搭建高效转化平台,联合举办中医药融资路演活动,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3. 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推动中医医院提质升级。新增三级中医院5所,数量达54所。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显示,我省进入A+中医医院数量较上年度增加3所。二是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2024年获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59个,成立29个省级中医专科联盟,强化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和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三是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促进基层中医馆服务内涵发展,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四是促进中药药事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的通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4. 优化整合中医类服务价格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优化整合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设立“中药贴敷”等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够严实”问题整改情况

1. 全面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刻反思系统内腐败案件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暂行规定》,对委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警示教育会,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委机关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四是提高政治巡察质量。制定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充实巡察工作人才库,配强巡察工作力量,加强巡前培训,强化巡纪审联动。及时研究巡察发现问题,督促被巡单位认真整改。 

2. 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一方面,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坚持纠建并举,组织动员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处置问题线索。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药品设备采购管理等制度规定。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贯通“查、改、治”,突出医学检验检测整治重点,出台检验检测系列管理措施、推出一批检验检测项目目录和指南、完善健康云影像和检验平台。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使用管理、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学校饮水卫生监督等项目化整治。配合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强化机构和人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违法行为。

3. 深化监督体系建设试点。一是进一步厘清监督责任。印发“三级九岗”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各级履行主责监督具体职责。二是积极探索“一件事、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路径。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印发《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25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检验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探索建立联动协同监督机制。加强巡察监督、内部审计、信访举报的问题梳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横向协同监督合力。

4. 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一方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查摆整治问题,对照典型案例检视剖析。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作出廉政提醒。另一方面,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制定《补充负面清单》,落实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制度。推进文件减量提质,着力精简和规范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着力改进调查研究,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严格规范评比表彰和节庆论坛展会。

(九)关于“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1. 加强干部队伍整体谋划。一是制定干部队伍规划。研究制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8年)》。开展无任用考察和年轻干部调研,动态掌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近期有人用、远期有人接,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二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深入分析委机关干部队伍和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着眼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长远发展,注重择优比选、系统培养,有组织、有计划选派年轻干部到改革发展、急难险重、服务群众、对口支援等一线经受历练。三是加大专业化干部储备力度。注重选配有专业背景的干部担任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在委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选调生过程中,积极储备具有医药类专业背景的干部。

2. 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一方面,持续推动干部交流轮岗。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建立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推动干部在委机关、直属单位、省管高校、省管医院等单位之间有序交流。2024年以来轮岗交流29名干部。另一方面,加强对委直属单位干部选拔工作的指导。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细化工作规范,开展组织人事干部专业培训,推动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3.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突出领导干部、年轻干部,举办培训班、干部讲堂、“青享会”,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本领。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关键岗位、新提拔任职、交流轮岗、挂职的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三是从严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提醒,认真开展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

4.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推动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配强机关党建力量,规范委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十)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抓好上一轮巡视反馈未完成问题整改,巡视反馈的未整改到位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此外,审计等其他监督反馈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已取得明显进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委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毫不松懈、慎终如始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作为厚植为民情怀、更新思想观念、破解发展难题的难得机遇,作为扛牢主体责任、提升政治能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最坚决的态度直面问题、最果断的行动推进整改、最严明的纪律保障落实,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彻底整改反馈问题。坚持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弘扬严实作风,加强调度推动,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建章立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聚焦贯彻落实经济大省挑大梁“四个着力点”重大要求和“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等重大任务,全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5—83620628;邮政信箱: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健康委1406室;电子邮箱:jssrsc@163.com。

中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