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暨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9 16:00:01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省职业病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健康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5〕13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疾控局《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苏卫办〔2025〕8号)以及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引领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工办〔2025〕8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等3部门共同举行2025年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暨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为确保竞赛顺利组织和实施,我们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暨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总工会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暨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竞赛组委会(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赛事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负责落实组委会关于竞赛工作的部署要求。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命题、评判和解答等工作。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

设“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4个项目。

(二)命题大纲。

请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职业健康司子站下载。

三、竞赛形式

技能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由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参加决赛选手。初赛形式可参照决赛组织,具体由各设区市(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决赛采取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知识竞答的形式进行。决赛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在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相关专家完成。省疾控中心做好经费保障和操作技能竞赛相关仪器设备、耗材准备等工作。

(一)综合笔试。以职业健康相关政策规范及基础专业知识为主,采用现场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参赛选手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二)操作技能竞赛。以职业健康相关实践操作为主,比赛形式可以为现场问题和操作演示,满分100分。每个参赛选手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30-60分钟。

(三)知识竞答。知识竞答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竞答题三轮进行,得分计入团体成绩。省疾控中心代表队不参加团体竞赛和排名。4名选手个人总成绩之和排在前6名的代表队参加团体知识竞答。知识竞答时间90分钟。

四、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二)具有参赛项目相应的专业能力(其中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的,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在岗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从事职业健康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且在现机构从业1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既往无违法违纪情况。

五、组队要求

(一)数量。

决赛设14支代表队,13个设区市各组建1支代表队,省疾控中心单独组建1支代表队参赛(仅参加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

(二)人员组成。

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4名参赛选手和1名联络员组成。各设区市领队由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或总工会有关同志担任。省疾控中心代表队领队、联络员由本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其他要求。

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4个项目中的1个项目竞赛。各设区市代表队至少有1名来自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参赛选手。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拟于7月下旬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

1.决赛各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第一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由选手所在设区市总工会或有关产业工会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决赛各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3名为个人二等奖,第4-6名为个人三等奖,第7-14名为个人优秀奖。

3.决赛各竞赛项目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各个单项个人成绩位列前3名的为单项奖,成绩并列时酌情增设奖项。

(二)团体奖项。

根据团体总分,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委会将根据组织情况,授予组织奖。

(三)其他。对活动覆盖面广、参与率高、赛风赛纪好的单位和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组委会予以通报表扬。

八、竞赛计分

(一)个人成绩计分。个人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综合笔试占60%、操作技能竞赛占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团体成绩计分。团体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知识竞答和竞赛组织工作情况(组织工作评估细则见附件3)4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45%、35%、10%、1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综合笔试单项成绩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如果无法决出,现场通过加赛知识抢答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团体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知识竞答单项成绩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如果无法决出,现场通过加赛知识抢答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成绩或团体总成绩。

九、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自下而上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初赛。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于2025年7月5日前书面上报决赛报名表及代表队人员名单统计表(见附件4、5)和竞赛活动总结。赛后,竞赛组委会将组织江苏省代表队集训队备战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和长江三角洲区域职业健康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要接受遴选、服从安排,所在单位要支持配合。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 宾、陈亚生,电话:025-86490035、83620962,邮箱:279093362@qq.com;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工会史金衢,电话:025-83391364;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张波,电话:025-83536239;省教育科技工会崔文华,电话:025-83536271。

附件:1.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docx

          2.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名单.docx

          3.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地方组织工作评估细则.docx

          4.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5.江苏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代表队人员名单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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