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结核病麻风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苏疾控综〔2025〕10号)
发布日期:2025-04-02 1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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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江苏省“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江苏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麻风的临床诊断治疗服务,有效实施国家相关诊治减免费政策,更好地服务于结核病、麻风患者,现对2023年3月公布的结核病麻风诊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完善,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全省83所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13所麻风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诊疗质量,为终结结核病流行、消除麻风危害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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