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 建设‘15分钟中医药健康圈’”的提案收悉,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
一、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是强力推进基层等级中医馆建设。“十四五”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把基层等级中医馆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强化基层中医馆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星级”中医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3年底,全省已建成三级、四级、五级中医馆分别为737个、276个、179个。计划到2025年,三、四、五级占比将分别达到50%、30%、20%。基层中医馆日渐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明星科室”,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微型中医院”,成为“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的惠民品牌。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基层中医阁建设。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全部设置中医阁,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15分钟中医药健康圈”得到保障。
二、着力推进中医流派传承
一是推进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建设。2023年,印发《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建设方案》,成立全国首家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和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澄江学派等4家分院。成立中医流派研究管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院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全面加强对我省地方中医流派文献资料、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技术方法的整理挖掘和传承研究。二是探索基层传承工作室建设。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新模式,开展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已建成基层工作站88个。
三、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选聘
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2019年至2023年,5年合计下达培养计划9980个。按规定落实订单毕业医学生编制和岗位,保障订单医学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二是搭建全省基层统一招聘平台。2018年起,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专门搭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平台,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每年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才5000-7000名。三是出台政策缓解基层招聘难题。2022年,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街 道)基层事业单位根据近年来招聘情况,对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招聘岗位可以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经济薄弱地区人员流失率较高的基层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进行招聘”,进一步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难的问题。
四、稳妥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职称改革
一是推进一体化整体设计。将中医药专业同步纳入医疗卫生职称体系改革的总体框架,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强化医德医风首位评价,破除不合理的人才评价门槛,延长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有效期。二是下放职称评审权限。2018年起,将社区中医全科、社区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设区市,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衔接。三是突出专业特点进行评价。2023年,我省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更加强调中医药人才评价特点,明确中医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要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中药饮片处方占比等要素,突出中医药人才的个性评价。
五、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待遇提升
一是形成激励政策保障。2018年,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 “允许在我省原有倾斜政策的基础上,再增核10%的绩效工资总量,单设全科医生津贴,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基层全科医生,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2019年,出台《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2023年,实施《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明确提出“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二是创新薪酬分配制度。2016年,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确定为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可实施协议工资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对确定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单位,省财政(苏北2万/人年;苏中、苏南1万/人年)和地方财政(年人均不低于2万)还给予专项经费补助”。三是深化内部分配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资发放项目,建立激励机制,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基层服务年限较长等人员倾斜,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意见,会同省各有关部门合力抓实抓细基层中医药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将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纳入全省卫生健康体系的整体大局中去建设和完善,促进基层中医药从“有”向“优”发展,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二是持续推进中医流派传承。继续发挥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及分院作用,将流派研究列入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开展中医流派传承创新研究和发掘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依据《关于深化中医馆建设 加强中医医师配备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拿出我们省相关落实措施,建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