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4-00186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4-07-2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4 16:12:29 浏览次数:

赵映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提出,要“强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预警和管理机制”。针对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中高层次医学人才缺乏、人才流失等现状,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通过出台优化公开招聘程序、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完善岗位薪酬分配、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机制等政策,努力缓解公立医院人才短缺问题。

一、不断优化公开招聘程序。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明确公开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载明。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人才,可以优化程序,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中,要求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提高招聘工作效率,梳理工作流程,简化业务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招聘方案备案、进人手续办理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事业单位可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确定招聘条件、时间、人数、方式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等单位服务国家和省战略需要,在编制内招聘急需引进人才目录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历学位、高级技师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必要时可以先行考核考察,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前备案招聘方案。医院到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人才,可以按规定正常开展。

三、持续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加强人才流动调控,支持相关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优先引进各类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简化引才程序,提高引才质效。我委配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省内乡镇(街道)一级从事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对首次全职到我省县级以下(苏北地区可放宽至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类博士,符合条件的,2年内给予每人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重点行业和艰苦地区流动,原则上不支持医院从乡村医院引进乡村医生。

四、健全完善岗位薪酬配套政策。2019年,我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9〕213号),明确公立医院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其中强调对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的人员总额核定岗位总量;对尚未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制度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实际开放床位、病床使用率和门诊病人数等综合测算,核定岗位总量。其中三级医院床位与岗位数之比为1:1.5-1.7。上述两个文件实施后,基本解决了公立医院因编制不足导致的人才引进难等问题。2023年,我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江苏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3〕45号),提出“实施人才激励。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薪酬总量单列,不计入薪酬总量核定基数。”“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通过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建立适应我省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院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五、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提出,深化医教协同工作机制,稳定医学类本科专业招聘规模,发展卫生类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探索本硕博贯通式或一体化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探索医工、医信、医理相结合的产学研医创新型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的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此外,建设一批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发挥平台辐射引领作用,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六、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省财政每年统筹经费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能力建设、学科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对市县按规定给予补助并指导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推进公立医院学科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省财政分三年安排7.5亿元,支持推进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惠及15家县级公立医院。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会同省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措施,强化编制优化保障,简化人才招引工作流程,突出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卫生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培训和激励保障制度,为健康江苏建设提供更好的人才保障和支撑。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