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国家政策调整,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本委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卫生健康委拟对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传真:025—83620578
2.电子邮箱:429454256@qq.com
3.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下载: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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