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医疗陪诊服务规范化》的提案收悉,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关注一老一小两类重点人群,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老年人医疗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2021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依托实体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为常见病、多发病复诊老年病人提供在线服务。加强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到2022年底,全省90%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制定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推行“为民服务解难题”服务举措的通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医院为老年人开设老年人挂号、缴费、取药优先窗口;逐步整合医保办、门诊办、咨询服务台等功能,开设“一站式”窗口为老年患者提供服务,集中办理住院预约、入院缴费、入院检查检验安排等事项。对老年患者增加人文关怀,组织志愿者为无亲属陪护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伴医服务,陪同挂号、就诊、检查和取药。对老年重症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检查期间,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检,对老年普通住院患者,安排医辅人员进行陪检,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全面开展方便老年人就医行动,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
三、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设区市落实医联体网格化布局要求,形成适宜规模、功能互补的网格化布局,覆盖全部三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全省共有各种模式和性质的医联体785个,较2017年增加474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102个,县域医共体148个,专科联盟349个,远程协作网186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二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由16家大型三级甲等医院结对帮扶苏北地区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5家市级医院、15家县级医院,并安排7.5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援工作,推进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我委召开结对帮扶工作部署会议,由结对帮扶双方医院签订帮扶协议;成立结对帮扶工作专班,指导各结对帮扶双方医院“一院一策”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建设工作。三是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4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委联合省委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医保局等八部门出台《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明确了27条支持性政策措施,通过招聘、培养、培训、下沉、共享、遴选、稳定等“七个一批”办法和改革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强基层”队伍支撑。省每年组织面向全国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活动,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条件。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专业人才可按规定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于基层全科医生实行高级职称超岗位聘用。动态调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医学类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增加培养计划。支持市县两级政府通过设立相应的专项补助经费、增加编制计划,满足本地基层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需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25位基层急需紧缺医学人才,招录189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全省基层卫生队伍持续壮大,2022年基层卫生人员总数达到30.77万人,基层卫生人员数占全省卫生人员总数的比例从五年前的33.61%提高到35.16%。持续推进(社区医院、区域医疗中心等)创建工程,2017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2019年,城乡联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社区医院343个。2018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在76个涉农县区,依托中心乡镇及其卫生院、按照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全省总体规划建设200个。2020-2022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到2022年底,基本建设已完成200个。
四、加强医务社会工作建设。2017年,省民政厅、原省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苏民发〔2017〕18号),明确医院、妇幼计生服务机构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支持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医疗机构成立社工部门,引进专业社工人才从事医务社工服务。新冠疫情期间,联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线上培训,增强服务效能。各大医院通过成立社工服务机构,或与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合作,将社工、志愿者与医护人员组成跨专业合作团队,为院内外患者、家属、社区居民开展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新需求。
目前,陪诊服务还处于一个新发展阶段,陪诊服务不属于医疗服务行为,更不是诊疗服务项目,没有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根据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陪诊员”尚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国家人社部也未将“陪诊员”列入新职业进行发布。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研究采纳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医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将“以病人为中心”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整体提升医疗服务的舒适化、智慧化、数字化水平,推动形成流程更科学、模式更连续、服务更高效、环境更舒适、态度更体贴的医疗服务模式,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一是继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智慧助老”行动,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优化就医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二是配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陪诊员相关新职业调研工作,按照有关工作流程积极争取将陪诊员列入新职业。同时积极参与新职业的技能标准、评价试题制定,服务陪诊服务机构及其员工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陪诊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协同推进陪诊服务规范化管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加强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加快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转设社区医院,同时围绕十大功能中心要求抓好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持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民政、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共同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医务社工专业岗位开发、民办社工机构参与医务社工服务等政策文件,为医务社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围绕国际社工日等重要活动以及社会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事件,加强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扬奖励。开展医务社会工作优秀人员、优秀组织、优秀项目案例征集活动,提升社会对医务社工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感谢贵单位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