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3-00588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3-07-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2 09:38:21 浏览次数:

农工党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空中120”》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医疗保障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航空医疗救援是构建立体化医学救援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响应速度快、机动能力强、救援范围广、施救效果好、安全性高的特点,是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的重要途径。江苏作为国家首批12个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省(市)之一,我委高度重视推动航空医疗救援工作开展,加强120空中急救体系建设试点,构建“水陆空”三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纳入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9年10月,联合编办、发改、财政、教育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航空医疗救援工作纳入我省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局工作中,鼓励各地加强公安、海事、应急等多部门以及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推进陆地与水上、空中急救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网络和服务模式。2021年12月,联合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院前急救网络一体化建设,明确提出建立水、陆、空联动医疗救援机制、急救网络、服务模式,到2025年建成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2022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备或者利用航空器、舟船等运载工具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推进陆地、水面、空中等多方位、立体化救护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急救站(点)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完备、运行规范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从法规层面保障航空医疗救援工作稳步发展。

二、扎实开展试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制定试点方案。2019年12月,联合民航江苏监管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和东部战区空军保障部卫生处等4部门印发《江苏省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省航空医疗救护运行模式为各试点设区市急救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搭建由市急救中心、市公安局、具备航空医疗救护航空器的相关部门和具备停机坪条件及救援能力的试点医院共同组成平台体系,做到“平急兼用、行业兼容、综合与专科兼顾”,试点医院原则上为综合急救能力强综合性医院和具有特色高水平的专科医院。二是细化明确相关标准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航空医疗救护队伍的总体标准和调度、医护、飞行人员标准;明确航空医疗救护急救转运中的转运准备和转运途中标准;明确机载医疗装备器材标准品量,加快推进我省航空医疗应急救援工作,提升我省应急救援水平。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试点期间,我委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民航、东部战区空军和江苏省军区等相关部门,建立由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急救中心、警务飞行大队、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医院、航空器起降场地管理者和相关社会力量在内的航空医疗救护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渠道,打破行业壁垒,积极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问题,共同指导、督促试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整合协调多方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迅速到达救援现场,将患者生命体征、检查报告等信息通过院前院内急救共享平台传输至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医院,方便快速启动院前院内一体化救治绿色通道,提升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效率。四是加强工作调研。调研全省航空医疗救护直升机场建设情况,联合民航江苏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所属直升机场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医疗机构所属直升机场网上备案机制,全省共有40个医疗机构所属停机坪、临时起降点完成网上备案,为江苏航空医疗救护资源提供体系化保障,推动我省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向体系化、规范化、专业化和融合化发展。

三、开展联合演练。2020年9月,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民航江苏监管局、东部战区空军和江苏省军区共同指导南京市卫健委、南京市急救中心,开展了南京市航空医疗救护联合演练。演练由南京市急救中心、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飞行大队、南京鼓楼医院和栖霞区卫生健康委承办,模拟一名群众在防汛一线大堤上突发胸痛,由于主汛期水位上涨导致地面交通受阻,救护车无法将病人送往主城区救治而启动突发事件航空医疗急救的场景。演练包括地面院前急救、航空医疗急救应急响应、航空医疗急救、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应急终止五个部分。经南京市急救中心指挥调度人员、急救志愿者、地面急救人员和航空医疗救护人员以及航空医疗急救各应急小组人员32分钟共同努力,成功救治了急性心肌梗死、心脏骤停的群众。通过演练进一步整合了南京地区应急资源,强化了军地协作、部门协作,完善了南京航空医疗救护合作模式,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研究采纳贵委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医保、民航、部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推动建立覆盖广泛、模式多元、服务优质的航空医疗救护体系,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健全规范标准。配合民航部门开展修订研究《直升机医疗救护》《民航飞机应急救援国家标准》工作,通过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应急救援、医疗救护飞行所对应的航空器维护、机载设备、人员资质、运行保障和安全管理等要求,逐步完善航空医疗救护服务标准,为航空医疗救护服务的安全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优化计划审批。根据民航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应急救援飞行监控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扩大应急救援飞行申请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应急救援相关调机飞行计划审批按照“随报随办、尽快批复”原则办理。三是推动空域改革。配合民航部门按照中央空管办《关于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重点问题研究》安排,继续深入参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配套问题研究。四是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研究航空医疗救援费用保障的可行性,以及实现路径,共同推进航空医疗救援事业发展。

感谢贵委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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