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3-00586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3-07-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2 09:36:47 浏览次数:

民盟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医疗服务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全面加强统筹推进力度,将老年医院、护理院和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对设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落实。在全国率先提出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所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二级以上老年医院,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的工作目标,全力构建从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到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的接续性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二级及以上老年医院51家,护理院34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3.9%。其中,护理院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数量占全国总数1/3以上,稳居全国第一。

二、关于“加快医养融合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省着力提升服务供给和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养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等服务模式。加快机构建设。对养老机构设置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管理,强化医保定点支持;鼓励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参照护理型养老机构标准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全省建成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848家,其中“养办医”673家,“医办养”175家。规范医养签约合作。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联合制定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合作经费等,推动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合作,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做到“应签尽签”,全省养老机构规范签约率超过95%。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达到33.1%。组建1.46万个家庭医生团队,编制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项目6类85项,优先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1024.8万。全省超过2/3的县(市、区)开展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超过2.1万张,建成1921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慢病随访、用药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关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医保部门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为解决失能人员照护保障问题,早在2016年在苏州、南通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2019年在徐州、无锡等地开展省级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截至2022年底,南京、徐州、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泰州等9市建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300万,待遇享受33.7万人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25.8亿元,定点服务机构数量达1806家,与之相关的护理床位超过10万张,从业人员近6.5万人,既缓解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也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和人员就业。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去年底,经省政府同意,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部门下发《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也已将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全省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重点指导尚未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连云港、淮安、镇江、宿迁等4市摸清基本情况,加强政策研究,夯实工作基础,加快工作进程。民政等部门采取推进职业技能认定、入职补贴、岗位津贴等方式,引导带动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十四五”以来,全省通过各种形式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7.2万人次,发放养老服务人员津补贴2000余万元。遴选24家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形成示范激励效应。

四、关于“推进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建议

加强统筹谋划。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纳入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苏卫老健〔2021〕3 号),从目标任务、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程序及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全面部署建设工作。强化推进力度。省委、省政府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纳入设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动态监测调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分年度实施,每个周期为3年,实行动态监测,省级每年按一定比例组织专家对评定的单位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对满3年期限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重新进行复评,按照评审程序和公示要求,对复评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535家,建成率94.4%,其中优秀单位410家,建成率15.3%。

五、关于“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建议

省级投入专项经费,依托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建设全省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统筹做好数据衔接,分级分类开展相关服务。系统还将建设全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电子地图,为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支持。加快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与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项目,积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提高体检标准,增加体检项目,共享体检数据。去年,全省完成老年人体检958万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1%。围绕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四项行动”。实施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依托江苏省口腔医院,组建省级老年口腔健康专家队伍,开展30余场老年口腔健康公益讲座和义诊活动,为2000余名老年人进行口腔疾病筛查,向社会赠送1100余个口腔护理包。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在全省遴选270个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提前三年完成县级全覆盖的国家任务,累计为9万余名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制定老年营养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估,年内建设40家优秀老年营养病房。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在全省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与干预试点,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

六、关于“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卫生健康、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一道,持续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健康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医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加快人才培养。目前,全省共有35所高职院校开设21种医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专业点数91个,在校生4.58万人,共有32所中职学校开设28种医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专业点数158个,在校生2.9万人。加强医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技能培养,支持相关职业院校积极参加医学和养老服务类“1+X”证书试点。目前,全省共有50所职业院校(33所高职、22所中职、1所本科)参加11类23项医学和养老服务类“1+X”证书试点工作,参加试点学生6629人。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第三方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线上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不同类型的培训项目,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近3年,全省备案评估了147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培训超过20万人才,超过11万人次获取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效提升了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创新设立省级老年健康科研专项,重点面向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的医务人员,给予课题经费补助,三年来累计资助课题项目443个,资助金额985万,助推老年医学学科加快发展。遴选4家医院为省级老年医学研究和人才培训基地,遴选13家机构为省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业务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培训509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医生和护士,培训人数全国最多,加快培养老年健康专业人才。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认真吸收采纳贵单位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扩大服务供给,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一是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支持新建公立老年医院或现有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到2025年,全省每个设区市设立1所以上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年内设置比例达到85%以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非建制镇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建设一批省优质护理院,持续提升护理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医养结合发展的有关政策瓶颈,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持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床位。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开展全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专项检查,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医养结合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老年护理等相关专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订单式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引导各类院校建立适应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改善职业待遇,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执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明确退休医务人员在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执业期间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原则上不作硬性要求,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决定,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医养结合事业。

感谢贵单位对全省医养结合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