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把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契机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努力提升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能力、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医院整体运行效能,着力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20年11月,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明确创建4个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14个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并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作为长三角一体化、江苏省“1+3”重点功能区和“健康江苏”建设标志性项目,纳入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本省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深化民生领域改革重点内容,明确保障政策,确定阶段目标和部门职责,全力推进项目落地。根据国家标准发布情况,制定相关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积极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已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国家重症医学中心以及儿童、创伤、癌症、精神、呼吸、心血管、口腔、传染、骨科、内分泌代谢病等10个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申报材料。
为进一步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聚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打造区域医疗高峰,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省财政安排39亿元专项经费,并出台一揽子配套政策清单,明确了13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名单,力争到2025年新增2-3个国家医学中心、5个左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政府办公厅同步出台了《江苏省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由16家大型三级甲等医院结对帮扶苏北地区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5家市级医院、15家县级医院,并安排7.5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援工作,推进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我委召开高水平医院建设工作和结对帮扶工作部署会议,省相关部门给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与第一批8家重点建设医院签订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由结对帮扶双方医院签订帮扶协议;成立高水平医院建设和结对帮扶工作专班,会同省有关部门细化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召开高水平医院“一院一策”建设专家咨询会,邀请国家级专家指导各重点建设医院完善具体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建设工作。
二、积极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十四五”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启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地方政府主建、输出医院主营、依托医院配合”,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引导综合实力强的大医院,支持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22年3月,国家将包括江苏在内的11个省份全部纳入区域医疗中心输入省份范围,并组织开展第五批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10月,我省项目建议名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共申报西苑医院苏州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徐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准安医院、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5个项目。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省省级层面和设区市层面均成立了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支持政策清单,省政府和输出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
三、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院治理体系等方面,推动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医院章程制定、强化等级医院评审、做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切实完善医院内部治理体系,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医院均已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同时,积极推行日间手术、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路径管理等制度,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2021年全省住院患者满意度排名全国第1、门诊患者满意度排名全国第6。
四、大力提升专科医疗服务能力。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专科体系,不同层级优质专科医疗资源总量得到显著提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总数达73个,较2017年增加了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总数达691个,较2017年增加了171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达3460个。在肺移植、肾脏内科、重症医学、风湿科、血液科、骨科、放射科、康复科等国内领先基础上,烧伤、生殖医学、手外科等也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精神、儿童等紧缺专科资源建设方面,我省先后出台《江苏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和专项规划,积极扩充紧缺专科医疗资源。截至2022年底,全省儿科、精神科专业注册医师分别达到9756人、2981人,较2020年初分别增加772人、670人。
五、持续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健康医疗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无锡等4个市级平台及张家港等4个县级平台获评国家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五级乙等。依托实体医院,大力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已累计建成151家互联网医院,备案互联网诊疗科室8388个。统筹推动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建设,1662家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影像平台。依托二三级医院建设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所有县和区,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为97%,基本做到全面覆盖,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发展。
六、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出台《江苏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试行)》,持续做实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积极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上下联动。全省共有各种模式和性质的医联体785个,较2017年增加474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102个,县域医共体148个,专科联盟349个,远程协作网186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大力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建成胸痛、卒中等五大救治中心867个,切实做到急慢分治。2021年10月,我委会同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江苏省实行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的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和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管理,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利用。2022年,全省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74.9%、县域内就诊率93.9%,基本实现“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的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
七、扎实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我委制定《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研究型医院、医学创新中心、重点学科建设等为抓手,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内知名制药企业的合作,积极搭建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的快速转化桥梁,整体推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目前我委已遴选确定10所省研究型医院、4所省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36个省级医学创新中心和50个重点学科/实验室,为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人才和技术支撑。
八、扎实推进医教协同发展。注重规划引领,《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学位授权布局优化升级,积极支持高校增列临床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适度扩大学位授权点规模。《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动布局医学等学科专业,加快培养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产业领域以及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共有65个医学相关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医学相关专业入选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中立项医学相关学科18个,“十四五”省重点学科中立项医学相关学科25个。此外,全省高校有5个医学相关基地入选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是鼓励研究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举措,所有课题主持人均为在读研究生。2022年,南京大学等设有医学相关博士硕士学位点的高校共设立医学相关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课题约500项。注重规范培养,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等7所省内高校在36个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备案。
九、不断加大医学人才引培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区域医疗中心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支持重点建设医院充分行使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为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改革,于2016年出台《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采取多项举措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收入水平,同时允许公立医院自主设定薪酬分配模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培养力度,加强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充分满足重大战略实施、重点发展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配置需求。配合省委人才办完成“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和“333人才”培养支持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十、持续优化医保支持政策。省医保局支持区域医疗中心纳入医保定点,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放管结合,简化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条件、优化评估流程,要求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即时评估。区域医疗中心所在地市级医保部门,根据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和需求,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区域医疗中心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结合区域医疗中心改革需求,在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以按病种(病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诊断明确、诊疗路径清晰、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实行DRG/DIP付费;对疑难复杂病例、急危重症病例诊治、多学科联合诊疗及引进开展的高新技术、新项目实行更加灵活的医保支付政策,权重设置进一步倾斜。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方面,对区域医疗中心引进的医疗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支持。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申报和遴选方面,侧重于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且我省现有价格项目无法对接的项目随时申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高水平医院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为契机,积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推动。在高水平医院建设方面,切实发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细化支持政策清单,合力推进我省高水平医院建设;落实定期调度、考核评估制度,压实重点建设医院主体责任,聚焦重点目标,按序时进度全力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切实履行省级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推进创建各项工作,督促项目各方履行责任义务,全面实施项目建设方案。着眼于构建长期稳定的建设运营机制,推动相关市和省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前期制定的各项支持政策,从资金保障、编制保障、人事管理、薪酬制度、医保支付、科研创新等方面加大力度,强化“地方政府主建”各项责任,将输出医院“真心干”、当地政府“真支持”、输入医院“真配合”落到实处。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能。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督促推进各重点建设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医院章程为统领,健全医院改革、发展、管理、服务、运营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通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措施,推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
三、提升疑难重症解决能力。各重点建设医院重点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与国际国内知名医院、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诊疗技术协作攻关,形成临床诊断治疗创新技术,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内、国际诊疗规范、指南、标准。实施重大疾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创新或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填补省内国内空白。
四、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持续保持肺移植、肾脏、重症、风湿、血液、骨科、放射、康复、烧伤、生殖、中医等专科水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建强神经、传染、儿科、精神、病理等薄弱专科,积极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国内领先的临床重点专科。
五、医校联合打造高水平临床研究平台。实施“十四五”科教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医院现有重点实验室和生物样本库等,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加大科研投入,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和资源平台。以研究型医院建设为抓手,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内知名制药企业的合作,建设“产学研医”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和医药创新联合体,搭建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的快速转化桥梁。建立协同研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整体推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力争在重大疾病防治的“卡脖子”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标志性成果。鼓励医学院校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医学院校建设,鼓励高校与附属医院联合开展医学研究生培养,促进医教研产融合发展。
六、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医院依托现有优势专科,与省内、省外医院建设专科联盟,通过专科共建、项目合作、技术交流、学术会议等多种方式,整体提升全省相关专科疾病诊疗管理能力、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开展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并实施特定病种的转诊标准,规范开展双向转诊工作。组织实施结对帮扶方案,推动高水平重点建设医院与苏中苏北的市、县级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推广疑难复杂危重疾病防治技术指南、诊疗方案、临床路径和医院管理经验,帮助薄弱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服务的同质化。
七、持续加大医学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依托“333工程”、“双创计划”等人才工程,靶向引进培养国内顶尖医学人才,加大力度集聚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岐黄学者、国家卫生健康领域学会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高层次人才。加强与国外著名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顶尖人才,打造人才高峰。鼓励支持医学院校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医学院校建设,促进医教研产融合发展,鼓励高校与附属医院联合开展医学研究生培养,做好人才储备。
八、进一步完善人事薪酬政策。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调配保障,继续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聚焦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人才需求,强化精准高效人才调配服务,优先保障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在编制保障方面,根据重点建设医院实际需要适时动态调整编制总额;探索重点建设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职业年金。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对重点建设医院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暂无编制空余的可采用“先进后出”的方式过渡,“先进后出”有困难的,可按程序使用周转事业编制。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深入落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各项工资倾斜政策,充分尊重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完善以知识价值导向、激发创新活力、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体系。
感谢贵单位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