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筹划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持续优化体系顶层设计,努力提升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能力、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医院整体运行效能,着力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20年11月,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明确创建4个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14个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并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作为长三角一体化、江苏省“1+3”重点功能区和“健康江苏”建设标志性项目,纳入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本省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深化民生领域改革重点内容,明确保障政策,确定阶段目标和部门职责,全力推进项目落地。根据国家标准发布情况,制定相关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积极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已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国家重症医学中心以及儿童、创伤、癌症、精神、呼吸、心血管、口腔、传染、骨科、内分泌代谢病等10个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申报材料。为进一步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聚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打造区域医疗高峰,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省财政安排39亿元专项经费,并出台一揽子配套政策清单,明确了13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名单,力争到2025年新增2-3个国家医学中心、5个左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我委召开高水平医院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省相关部门给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与重点建设医院签订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高水平医院建设和结对帮扶工作专班,会同省有关部门细化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召开高水平医院“一院一策”建设专家咨询会,邀请国家级专家指导各重点建设医院完善具体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建设工作。
(二)组织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十四五”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启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地方政府主建、输出医院主营、依托医院配合”,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引导综合实力强的大医院,支持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22年3月,国家将包括江苏在内的11个省份全部纳入区域医疗中心输入省份范围,并组织开展第五批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10月,我省项目建议名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共申报西苑医院苏州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徐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准安医院、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5个项目。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省省级层面和设区市层面均成立了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支持政策清单,省政府和输出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
(三)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全国率先印发《江苏省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提出设置综合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9类左右省级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印发了儿童等10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引导各地各有关医院聚焦重点专科、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加强建设。2021年,我委和省发改委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工作部署,联合制定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细则,遴选确定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4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纳入国家“十四五”储备库,并正在建设中。2023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由16家大型三级甲等医院结对帮扶苏北地区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5家市级医院、15家县级医院,并安排7.5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援工作,推进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召开结对帮扶工作部署会议,由结对帮扶双方医院签订帮扶协议,成立结对帮扶工作专班,指导各结对帮扶双方医院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建设工作。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公立医院运行和发展事项属于同级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不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公立医院运行和发展。2020-2022年公立医院支出累计401亿元,其中省财政共安排70亿元(含基本建设11亿元),用于支持省属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年均增幅达8.4%,高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年均增幅(4.4%)。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和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5年期间实施江苏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和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省财政分三年安排46.5亿元左右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力度。
(五)大力提升专科医疗服务能力。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专科体系,不同层级优质专科医疗资源总量得到显著提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总数达73个,较2017年增加了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总数达691个,较2017年增加了171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达3460个。在肺移植、肾脏内科、重症医学、风湿科、血液科、骨科、放射科、康复科等国内领先基础上,烧伤、生殖医学、手外科等也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六)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出台《江苏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试行)》,持续做实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积极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上下联动。全省共有各种模式和性质的医联体785个,较2017年增加474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102个,县域医共体148个,专科联盟349个,远程协作网186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大力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建成胸痛、卒中等五大救治中心867个,切实做到急慢分治。2021年10月,我委会同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江苏省实行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的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和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管理,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利用。2022年,全省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74.9%、县域内就诊率93.9%,基本实现“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的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
(七)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健康医疗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无锡等4个市级平台及张家港等4个县级平台获评国家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五级乙等。依托实体医院,大力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已累计建成151家互联网医院,备案互联网诊疗科室8388个。统筹推动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建设,1662家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影像平台。依托二三级医院建设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所有县和区,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为97%,基本做到全面覆盖。
(八)加强医学人才培养。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区域医疗中心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支持重点建设医院充分行使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为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改革。2016年出台《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采取多项举措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收入水平,同时允许公立医院自主设定薪酬分配模式。三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育培养。加强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充分满足重大战略实施、重点发展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配置需求。配合省委人才办完成“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和“333人才”培养支持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九)织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我省建有基层医疗机构18349个,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覆盖全部城乡;现有基层卫生人员30.46万人,较五年前增加7.18万人。建成666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3459个省示范村卫生室;获得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称号6家、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14家;建成社区医院343个、社区医院示范县区9家;已基本建成20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省共有家庭医生团队1.46万个,家庭医生6.38万人,42.7%的基层机构开设专家工作室。推行家庭病床和上门服务,2022年累计建床2.1万张。全国首创《江苏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2022年全省一般人群签约率和重点人群签约率分别为41.3%和76.5%。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高水平医院建设为重点,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积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速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我省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和设置标准。国家级中心方面,切实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以高水平医院建设为重点,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统筹推进创建各项工作,积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督促项目建设方案中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省内区域医疗中心方面,以解决好患者异地就医、跨区域流动为重点,合理设置省级各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形成省会城市、苏南、苏中、苏北区域性医疗中心,带动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和纵向流动,解决区域间医疗资源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在已出台的儿童、口腔、癌症、呼吸、神经疾病、创伤、精神、心血管病、传染、骨科10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重症、血液等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指导各地对照标准开展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做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评审工作,科学布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做实医联体。落实省、市级医联体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全面实现医联体网格化管理。落实牵头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形成更加完善的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负担。完善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规范和机制,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努力提供转诊入院时的志愿引导服务、先诊疗后结算的便捷服务。结合医联体建设,大力推广远程医疗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提高优质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服务网底。优化基层资源布局,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医院和甲级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基层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水平,支持增配CT、磁共振等设备。深化基层用人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基层特色科室、联合病房、专家工作室以及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积极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接得住”。三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智慧医院建设,推动医疗机构逐步实现检查检验资料数字化、标准化,指导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数据集成和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检查检验报告、住院病案等主要病历资料的线上查询调阅、下载打印等,促进医疗服务便捷化、智能化。
(三)持续加大培养引进医学人才力度。依托“333工程”、“双创计划”等人才工程,推动区域医疗中心靶向引进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与国外著名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顶尖人才,打造人才高峰。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调配保障,继续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聚焦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人才需求,强化精准高效人才调配服务,优先保障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鼓励医学院校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医学院校建设,促进医教研产融合发展,鼓励高校与附属医院联合开展医学研究生培养,做好各类医学人才储备。深化医教协同机制,加强医学人才信息供需对接,加大紧缺专业招生规模,并鼓励综合类高校探索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医学教育培养模式,培养兼具临床技能、公共卫生、医工融合的复合型医学人才。深入落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各项工资倾斜政策,充分尊重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完善以知识价值导向、激发创新活力、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健康管理等配套政策。
(四)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的合作交流。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鼓励高水平医院依托现有优势专科,与省内、省外医院建设专科联盟,通过专科共建、项目合作、技术交流、学术会议等多种方式,提升全省和周边区域相关专科疾病管理能力、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积极引入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探索通过合作办院、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方式,引进先进管理和医疗资源,提升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水平。
(五)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实施结对帮扶工作,深化结对帮扶关系,向苏中苏北地区的医院推广疑难复杂危重疾病防治技术指南、诊疗方案、临床路径和医院管理经验,帮助薄弱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服务的同质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