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3-00551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3-07-1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1 16:13:31 浏览次数:

范更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政策制定方面,2015年,我省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着力破除束缚基层卫生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2019年,省八部门出台《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明确27条支持性政策措施,通过“七个一批”措施和改革体制机制,系统性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稳定不平衡问题。我省“强基工程解基层卫生人才难题”入选年度国家“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创新举措”。2020年省政府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列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表彰项目,引导支持各地创新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和政策。今年5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在财政投入方面,省财政每年统筹按照相关补助资金,支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奖补、特色专科建设等学科人才项目。2022年,相关补助经费达到53971万元,其中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遴选确认3500名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补助经费提高至4900万元,为基层培养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用得好的本土人才队伍,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二、关于落实人员保障待遇

近年来,我省先后实行多项倾斜政策,稳步提高乡村卫生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一是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明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公益一类财政保障责任、参照公益二类标准绩效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定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要用于薪酬分配。二是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原则上有编即补。三是做实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等,进一步提高其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四是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简化“县管乡用”人员招聘程序,推动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2022年,全省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3%,已基本形成县乡协同、乡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80个县(市、区)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制度,53个县区为“县管乡用”单独设立编制,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逐步形成。

三、关于拓宽人才补充渠道

我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培养培训规模,提高乡村卫生人才培养质量。一方面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2016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实施新一轮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016-2022年,共下达培养计划12544个,实际招生培养11553人,对于已经毕业的订单医学生,按规定落实编制和岗位,保障订单医学生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基层医学人才紧缺。另一方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2018年起,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专门搭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平台,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统一宣传招聘政策,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才提供服务,每年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招聘机构招聘人才5000-7000名。针对基层公开招聘,在符合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招聘人员确有困难的岗位可以不设开考比例、简化招聘程序。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25位基层急需紧缺医学人才。

四、关于加强上级对口支援

在加强上级对口支援方面,我省积极采取措施把更多的卫生人才和技术引向基层。一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协调省委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制定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意见,统筹推进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等配套改革,发挥政策协同支撑作用。全省69个涉农县(市、区)成立148个县域医共体。二是推动医师执业管理模式创新。支持二、三级医院在职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医生工作室。规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经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工作站、分站或者派驻专业人员,指导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等工作。三是借助信息化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到所有涉农县(市、区);四是推动管理干部使用向基层倾斜。明确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须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职或挂职工作经历。

五、关于重视人员能力培训

一是依托实训基地开展村医适宜技术培训。在县域内建设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解决工学矛盾,提升服务技能。根据乡村医生需求,每两年遴选一批基层适宜卫生技术(10项),依托全省已建成的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每年培训近万名乡村医生适宜卫生技术。二是积极开展村医能力提升培训。利用国家培训项目,将乡村医生培训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重点内容,每年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内容、经费保障、工作要求等,完成培训且通过考核的乡村医生,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和培训合格证书,2022年共完成800名乡村医生培训,线上培训通过率100%,线下培训通过率97%。三是推动乡村医生执业化。鼓励具备条件的乡村医生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全省累计有24496名乡村医生通过考核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做好《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宣传和贯彻,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尽快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责任。一是省财政将继续统筹中央资金对市县按规定给予补助,同时指导市县按照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资金保障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二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稳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规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放宽报名条件。结合地方实际需要,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加大县域内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统筹管理力度,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以县为单位每三年左右时间动态调整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空余编制优先用于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补充。建立健全定期向乡村派驻医务人员工作机制。鼓动符合条件的乡村生参加执行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三是完善乡村医生定期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普及推广卫生适宜技术,根据需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到二级以上医院跟班学习。在城市三级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下,各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积极对接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需求,实施有效技术帮扶。持续推动二、三级医院在职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医生工作室。规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经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工作站、分站或者派驻专业人员,指导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等工作。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荣誉表彰制度,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倾斜。

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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