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浦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中医药工作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药品监督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优势特色,加强中医药的推广和应用”
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工作,组织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活动,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宣传月、世界传统医药日、中医膏方节等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以每年10月的中医药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向广大群众提供主题突出、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公益性中医药文化宣传服务,推动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持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服务供给。2022年,组织普法教育活动1956场次,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1314场次,参与活动人数171.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组织中医药健康巡讲2069场、参与群众1323.7万人次,发放中医健康教育资料32.6万份,线上讲座682期,观看人数40万人次。坚持每年度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组织中医药专家深入乡村、社区、机关、部队、院校、企业等,广泛普及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认知度和普及率。2018年5月我省启动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工作,已建基层工作站88个,覆盖了全省13个设区市。基层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优质资源下沉,通过出诊、学生抄方、查房会诊、专题指导、巡回诊疗等医教教学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员的服务能力;同时通过专业对口帮扶,帮助基层筛选优势病种和特色诊疗技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专科、专病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关于“提升保障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中医药重大专项布局我省,以中央投资为牵引,推动项目加快建成,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载体,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专科能力提升提供支撑。其中,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纳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中大医院纳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6家市级中医院纳入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江苏省中医院纳入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单位。此外,积极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在苏州建设国家医学中心、江苏省中医院依托科教大楼项目建设国家医学中心,推动相关输出医院在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布局建设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
省卫生健康委大力推进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省拥有中医类医疗机构2983个,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03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目前共有46所,其中中医医院41所。在全国最早实现县级中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有26所达到三级水平,昆山、江阴、张家港、常熟市中医院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县级百强中医医院前4位。全省建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2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6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91个,制定两批共63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体系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为72.73%;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为76.7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581个、乡镇卫生院总数945个,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526个,实现了中医馆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够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县级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已基本建立。目前,已建成基层三级中医馆737个、四级中医馆276个、五级中医馆96个。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库(2022版)〉的通知》,分类梳理出13类60项适合基层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诊疗服务项目,适用于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诊疗需求,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工作。全省共有1.46万支家庭医生团队,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关于“深挖特色资源,构建链条健全的产业格局”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江苏省“十四五”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产业总规模达22400亿元的总体目标,将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等8个领域作为近期发展重点。其中,将中医药健康作为重要支撑,围绕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举措,明确了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8张,建成10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00个省级名医传承工作室等具体建设目标,并协同省相关部门推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档升级、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等工程。
省药品监督局积极优化审批审批程序,推动中药产业发展。聚焦中药产品质量安全,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中药生产监管。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参与制定《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江苏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协助省委省政府制定《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苏政办发〔2022〕1号)、《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苏办〔2018〕43号)、《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23号),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中药材中药饮片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中药生产质量保证水平,推进中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中药生产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
省医疗保障局积极推动工作举措,全力支持中医药工作创新发展。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19条举措,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36号),从医保定点、目录管理、医保支付、价格管理、基金监管等5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举措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如将“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医院制剂跨医疗机构调剂使用、中药饮片可以继续加成销售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下发《关于印发医保支付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的通知》,遴选11个中医优势病种,并明确临床路径,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在病种支付标准制定上予以倾斜,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实践,其中南京市中医病组DRG付费探索得到业内肯定;将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中药及时纳入支付范围。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第1批19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调剂,并纳入医保支付。同时,下发通知,将散寒化湿颗粒、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3个月。
四、关于“重视职业培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和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改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支持中医药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国医大师培养评选,完善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衔接,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大培训体系,大力培养中医药基础技能人才,将中医药的中药炮制工、保健按摩师培训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持续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工作,与中医药院校、行业组织合作开展康复理疗、保健按摩、医药商品购销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支持技工院校护理和健康服务相关专业的学生参加中医药技能培训,获取技能等级证书,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评价资源开发,特别是在中药炮制、调剂等传统中医技术领域加强评价标准、题库等资源开发力度,不断拓展中医领域技能评价规模;积极开展中医药类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用,每年联合江苏医药商业协会等举办江苏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中药调剂员、药师、药品购销员等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首次将“中药调剂员”列为职工组10个正式赛项之一。目前,全省7所技工院校在校中医药专业学生共1269人,中医药年社会培训1500人次左右,为江苏健康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医药条例》,认真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计划(2021-2025年)》,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服务供给,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播社会效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中医药科学价值,使中医药成为广大群众维护健康的文化自觉。
二是全面梳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健康产业各领域工作情况和进展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会同省相关部门研究有针对性的对策举措,着力解决制约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强服务保障,指导项目医院加快开展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更好服务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局。
三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发展相关要求,深入开展符合中医特色的多元符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更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纳入医保目录,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持续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助力推动健康江苏建设。
四是持续改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坚持医教协同,完善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如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培训体系。支持中医药高端人才引进和国医大师培养评选。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大培训体系,大力培训中医药基础技能人才。将中药炮制工、保健按摩师培训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加大职业培训的政策供给。与省内相关高校合作,在中医药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支持相关专业学生参加中医药技能培训,获取技能等证书。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评价资源开发,不断拓展中医药领域技能评价规模。发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优秀人才作用,让更多高素质中医药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